先行城市:或将执行建设部新规
[□本报记者 于祥明] 2006-07-14 00:00

 

  □本报记者 于祥明

  

  昨天,记者追问深圳相关部门如何处理165号文件与早前深圳出台的地方性细则的“可能的矛盾”时,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可能将执行建设部新规,即165号文件。

  响应中央房地产调控的精神,深圳市政府在“国六条”出台后,率先在全国出台“不打折扣”的地方性结构调控细则,特别指出90平方米中小户占70%是针对单个楼盘项目,引发了大连、西安等城市的追随“从严”。然而, 165号文件并没做出如此严厉的规定,而把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于是深圳等“先行者”城市的境遇显得比较敏感。

  165号文件中特别提出,各地应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的区位布局,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这其实和先前出台的一些较为严格的地方细则并不完全冲突,地方有权利、有责任自控,因地制宜搞好住房结构的调控工作。”一位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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