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化政策于无形”
[□本报记者 于兵兵] 2006-07-14 00:00

 

  □本报记者 于兵兵

  

  建设部关于“住房结构比例调控”的解释性意见,以传说中的“只执行,不宣传”的方式低调露脸。却已经在短短一天内搅起了市场不小的风浪。部分专家评价,新说法考虑了地方的实际情况,兼顾了严格性和灵活性,又细化至各部门的配套监管,考虑之缜密是之前所不及。

  然而,另一方面,新政策也隐含了又一些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一个目前还没有受到重视的细节是,新政对究竟哪些项目需要更改规划、严 格执行比例控制的说法还是十分明确,也可以说比较灵活。与这一问题有关的两个规定分别是: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由当地政府视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依据以上说法,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似乎可以将“70%建小户型”的总量要求充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发,从而比较轻易完成比例指标,原有的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会受到过多的影响。

  开发商的“欢欣鼓舞”似乎有些道理。

  显然,此次调控细则呼应了之前大量专家和开发商的意见,即用各类住宅物业综合来达成70%的比例要求。“但是,这种做法一旦操作失控,有可能将这一轮住房比例的调控意图化于无形。”戴德梁行某分析人士表示。

  新政的另一个亮点是加进了对设计、施工、开发、监理等各配套环节的监管,严防各部门配合开发商违规扩大套型建筑结构。但是,令市场担忧的是,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协作精神和执行能力是否能够保证担此监管重任。如果调控涉及环节过多,是否会造成新的责任推诿,效率低下?我们不得不担心

  一个目前已经存在的现象是,由于地方细则的实施将涉及规划、监理、设计等各部门,地方政府在细则制定时就需要召集各部门集中学习,统一口径。原本已经等待了近两个月的市场,可能需要再等一段时间了。

  当然,无论如何,新说法使僵持了一个多月的市场开始解冻,部分投资者认为,楼市的利空因素可能出尽。但是,仍有专家提醒,此轮楼市调控有不同以往的密度和硬度,税收、土地等各深层的调控手段仍在紧锣密鼓制定中。 所以说,利空是否已尽,难下定论;政策落到实处,才是公众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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