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茉织华收购*ST派神闹剧收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终止股权转让
□本报记者 初一
G茉织华收购*ST派神股权的闹剧历时近3年,终于以仲裁裁定终止股权转让的结局收场。
2003 年9 月28 日,G茉织华与*ST派神第二大股东兰州三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兰州三毛集团所持占*ST派神总股本11.25%的国有法人股。*ST派神今日发布公告称,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已确认解除。
事情得从更早的2002年说起。当年12月,受张晨控制的开开实业与兰州三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ST派神28%股权。2003年3月,为达到进一步控制*ST派神的目的,张晨任董事局主席的香港BOSCAN集团旗下的国际投资公司又与兰州三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未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随后,与张晨过从甚密的G茉织华介入,欲对*ST派神实施联手收购。未料2005年初张晨事发,这位开开实业的总经理同时又是*ST派神的董事长携款潜逃,G茉织华见势不妙,立即决定终止这项收购。
2005年1月20日,G茉织华向兰州三毛集团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协议。G茉织华认为,在协议已签署15个月的情况下,兰州三毛集团仍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且拟转让股权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因此兰州三毛集团已根本性违反了协议约定,决定正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但是,兰州三毛集团并不买G茉织华的账。此事一拖就是一年半时间。
幸运的是,G茉织华在这一收购事件中没有损失分文。由于股份转让协议一直未能生效,G茉织华也就没有向兰州三毛集团支付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