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7-14 00:0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证券代码:600250     公告编号:临2006-21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没有修改议案情况,亦没有新 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将尽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就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等事项发布《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2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2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月10日至7月12日期间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19楼

  (三)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单晓钟先生

  (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70人,代表股份206,985,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65人,代表股份59,328,95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43%,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人,代表股份147,65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8%。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人,代表股份51,987,468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6.82%,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443人,代表股份7,341,48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61%,占公司总股本的2.8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部分成员、保荐机构代表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律师参加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1、改革方案要点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3股股份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共需安排33,310,836股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的承诺义务。

  3、承诺人声明:

  (1)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否则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南纺股份股份。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206,985,296股,赞成数202,279,496股,反对股数4,703,800股,弃权股数2,0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73%。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为147,656,340股,赞成股数147,656,34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非流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59,328,956股,赞成股数54,623,156股,反对股数4,703,800股,弃权股数2,0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流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07%。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方案作为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议案,此次除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外,还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许成宝

  (三)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相关股东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法律意见书

  4、《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5、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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