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2 股票简称:*ST龙昌 编号:临2006—037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嘉伟生物制 品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嘉伟”)转达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高院”)的《民事裁定书》(2005)鄂执字第30-2号,现将本公司由于借款合同纠纷所涉及该诉讼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光大”)诉被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1、经审查:2003年6月16日,福建三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农”)与武汉光大银行下属江岸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二年。本公司、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纳”)、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西安飞天”)为福建三农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03年6月19日签订了《保证合同》。2、裁决或调解情况:经申请执行人武汉光大、被执行人本公司与杭州锐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协商,与2006年6月5日签订股权变卖协议,将该股权以500万元人民币变卖给杭州锐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嘉伟的另一股东中国保新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向湖北高院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本案各方当事人
原告:武汉光大
被告:福建三农、西安飞天、本公司、浙江海纳、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创投资”)、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创实业”)
三、案件裁定情况
1、解除本院(2005)鄂民立保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2005)鄂立通字第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对被执行人本公司所持有的杭州嘉伟73.5%的股权的查封、冻结;
2、将被执行人本公司所持有的杭州嘉伟73.5%的股权过户至杭州锐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四、董事会意见
武汉光大在处置我公司持有的杭州嘉伟股权时并未正式通知我公司,我公司至尽也未收到法院正式文书。本公司目前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本公司将保留对该次变卖股权事宜的追诉权利,故目前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有无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05)鄂执字第30-2号
特此公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2 证券简称:*ST龙昌 编号:2006-038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我公司股票于2006年7月11日、12日、13日连续三日达到涨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
二、公司郑重声明
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