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因工作原因出国在外,未能参加 审议本中期报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第四次临时会议,但其已事先签署了对本中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方朝阳先生,总经理孙关富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喻建华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效益年、文化年”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以人为本,以效益为中心,再造精工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思路。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用心做事,把不可能变为可能;真诚待人,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的核心价值观正为广大员工所认同;公司坚持向品牌经营要效益、向管理创新要效益、向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要效益、向项目管理要效益、向技术创新和研发要效益、向资本经营与扩张要效益,大力再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技术研发方面,建立公司内部技术创新和研发网络,公司技术委员会编撰了《重大典型工程技术论文集》、《钢构技术》等内部技术刊物。营销管理方面,以品牌营销入手推进营销方式的转变。公司管理和工程管理方面,公司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推进ERP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抓好薪酬和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健全完善采购及相应监控体系,推行项目经理成本控制考核及经营目标激励制度。
上半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共承接工程额12.72亿元,华南市场和海外市场开拓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承接了26200.00万元的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工程、20661.27万元的广东省博物馆新馆工程、8453.00万元的广州新电视塔工程等广东省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国内同行业海外第一大单1635.50万美元的尼日利亚拉各斯市RCCG钢结构工程项目。上半年公司通过加强生产组织管理等措施挖掘产能潜力,设计、加工完成各类钢构件10.55万吨,并圆满完成项目施工安装工作。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712.45万元,净利润 3373.86万元,同比增长29.83%和32.14%。
报告期公司财务运行健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明显降低。其中营业费用同比减少46.55%,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变革营销管理方式和改进营销管理政策,营销费用得到科学控制并有效降低;二是营业费用项下的运输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0.05%,主要原因为借款变动影响所致。
报告期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三个方面:
1、与去年相比,公司当前原材料中主要钢材涨价15%左右,增大了公司成本压力。钢材成本占公司总成本的60—70%,钢材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一是加强采购管理,在跟踪分析钢材价格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采购时机;二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有选择性的签订部分半开口工程合同,与业主约定价格超出一定涨价幅度的部分随行就市;三是加强施工管理及合同管理,努力增加效益;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和成本管理,合理调节公司库存。
2、现有产能跟不上公司快速发展的业务需要。公司上半年钢构件加工量已经超过10万吨,部分辅助构件需委托给外包队或外单位进行加工。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一是优化工艺流程,挖潜改造设备;二是加强组织管理和员工培训,提高生产效率;三是加强外协构件生产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四是启动定向增发再融资工作,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主要用来新建扩建生产基地,以完善全国布局并发挥规模效益。
3、人才队伍增长规模相对落后于公司发展速度。随着国内外业务的迅速拓展以及新建生产基地规划的实施,公司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一是加强内部选拔和培训;二是有计划地从高校和社会引进;三是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专业咨询机构合作,合理利用外部人才资源;四是改进薪酬和激励等有关制度,拟订股权激励计划,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稳定成长的良好氛围。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7,012,300.99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业务承接的增加,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加,同比增幅为100.73%。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钢结构业务毛利率15.98%,与上年同期20.81%相比下降4.83%,但与2005年度的15.84%相比略有提高。具体而言,轻型钢结构毛利率同比提高0.52%,比2005年度提高5.84%,主要系所承接的尼日利亚出口项目毛利率较高、工程额较大所致;空间大跨度钢结构毛利率同比下降9.30%,与2005年度相比也下降8.59%,主要系依据财务谨慎原则对部分正在承做的大额工程按成本确认收入所致;多高层钢结构毛利率同比减少9.51%,主要系现阶段承接工程多为钢构件加工制作,综合利润较少所致,其毛利率与2005年度相比提高2.21%,基本正常。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负责人:方朝阳 财务负责人:喻建华 会计主管:凌贤友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方朝阳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3日
股票简称:G精工钢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6-02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7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因工作原因出国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候选人名单》。
提名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涂成富先生、许崇正先生(独立董事)、圣小武先生(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并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承接关联方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名称:新皖西宾馆工程,建筑面积:20280平方米,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虽未能参加表决,但事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下面将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8月1日(周一)上午9:30点,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9:00至9:30。
3、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宾馆东苑。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选举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金良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严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孙关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钱卫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涂成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7选举许崇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圣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张爱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1选举孙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修订)。
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修订)。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7月25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6年7月28、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徐德森、程伟、张姗姗
联系电话:0564-3633648、0564-3631386
传真:0564-3631386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董事会
2006年7月15日
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朝阳先生,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钢结构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副会长,政协六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委,北京浙江商会副会长,绍兴市驻沪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理事,绍兴县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历任绍兴第二毛纺织厂会计,绍兴经编机械总厂财务科长、副厂长,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等职。
方朝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金良顺先生,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省十届人大代表;绍兴县十二届人大常委;浙商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研究员;绍兴市机械工业协会首届轮值会长。
历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厂长、书记,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局主席、总裁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精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金良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严宏先生,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安徽省劳动模范。历任六安行署轻工业局和六安市轻工总会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局长、总会会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孙关富先生,4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建筑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工程师。中国钢结构协会理事,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理事,浙江省建筑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历任绍兴县江桥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员、科长,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等职。孙关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钱卫军先生,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组专家。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钱卫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涂成富先生,4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7月至1997年5月,任六安行署财政局办事员、科员;1997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六安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2001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六安市财政局外资科科长;2002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六安市财政局公共科科长;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六安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2005年1月至今任六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涂成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许崇正先生,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教育部经济学科指导委员会委员,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至1992年8月分别于安徽省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从事经济学、金融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担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1998年8月至2002年11月出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02年12月至今担任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兼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商学院名誉院长兼金融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圣小武先生,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7月至1993年10月于铜陵财经专科学校会计系任教,1993年11月至1995年8月分别于广州时越经贸有限公司、泉州国际投资顾问公司任职财务经理,1995年9月至今于铜陵学院从事会计教学、财务管理工作,同期兼职于铜陵蓝天会计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圣小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张爱兰女士,5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主任,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专家组组长,《建筑钢结构进展》杂志副主编,《钢结构与建筑业》杂志副主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杂志监委会委员。主要工作经历:1968年至1983年于中建三局昆明指挥部任工程师,1983年至今于建设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委员会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8月1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06年 月 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声明,被提名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的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3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崇正,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许崇正
2006年7月13日于安徽合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圣小武,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圣小武
2006年7月13日于安徽铜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爱兰,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爱兰
2006年7月10日于北京
股票简称:G精工钢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6-02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公司拟承接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并草签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因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的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由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六安市中市街宾馆路。该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取得注册号为34150010008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64%。经营范围为酒店业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0280平方米,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本公司与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预计1404万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本公司工程承接的关联交易安排为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将提高公司自身的规范运作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告所指《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5日
股票简称:G精工钢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6-0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承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承接业务额127205.00万元,其中已签约工程额80609.24 万元,已中标但未签约工程额46595.76万元。上述超过3000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包括:3590.68万元的浦东机场T2航站楼工程、3600.51万元的银川河东机场扩建工程、3700.00万元的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1#楼及2#楼顶棚工程、4150.00万元的北京图书物流中心工程、4569.91万元的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8453.00万元的广州新电视塔工程、13083.67万元的尼日利亚拉格斯市RCCG钢结构工程、20661.27万元的广东省博物馆新馆工程、26200.00万元的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工程。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5日
股票简称:G精工钢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6-02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7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06年中期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候选人名单》。提名孙国君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1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国君先生,3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县轻质建筑工程公司担任助理会计师,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任行政事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国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刘中华先生,3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2年起工作于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刘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