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承钒钛 调整增发认购比例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7-15 00:00

 

  □本报记者 陈建军

  

  7月14日,G承钒钛第五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调整公司的增发方案,全体股东将按持股数量享有10:1比例的优先认购权。

  按照5月23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增发方案的议案》的规定:“公司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享有10:4比例的优先认购权”。G承钒钛公告说,由于本次增发仅发行不超过22000万股,原定的10:4的优先认购比例已不再 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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