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7月14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大股东成都同乐实业有限公司及第四大股东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本公司股权解押》的函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上述三家股东单位于2005年11月7日起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境内定向法人股(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2,125.20万股、成都同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800.80万股、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616.00万股)共计3,5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质押原因是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的3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
现已由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申请解冻,并于200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宝光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6-014
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