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06-07-15 00:00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2号)

  重 要 提 示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基金”或“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3月16日证监基金字[2005]36号文批准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日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5月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 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琅东滨湖路46号

  设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股权结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份,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

  电话:021-6888 0980

  联系人:孙嘉倩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广西南方商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办发行部主任,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处长、副主任等职。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Murray Lawrence Simpson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Franklin Resources,Inc. 首席法律顾问及董事,Pasadena Capital Corporation (投资公司) Pasadena, California副执行总裁及首席法律顾问,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行政人员。现任Franklin Resources,Inc. 副执行总裁。

  董事温昌伟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广西梧州大酒店总经理,梧州地区电业公司总经理。现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董事梁国坚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梧州远东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索芙特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谢宁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深圳中航集团财务处副处长,深圳中航实业股份公司(香港H股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代表。现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董事Robert Russell Williams先生, 硕士。历任State Street Australia Limited, (澳洲雪梨)执行董事,State Street Asia, 香港资深副总裁,State Street Corporation, (美国波士顿)副行政总裁。现已退休。

  独立董事平雷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体改委副主任、党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现已退休。

  独立董事韦志中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工作至今。现任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

  独立董事吴真先生,硕士。历任UDI ( Eisenberg Group) 美国公司对华总助,UDI ( Eisenberg Group) 欧洲总部对华总助,中国欧美深圳进出口公司总助。现任Green View International Co., Ltd. ( Thailand) 董事总裁。

  独立董事Stephen W. Bosworth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美国国务院外事服务官员、美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大使、美国-日本基金会执行董事、朝鲜半岛能源发展组织执行董事、美国驻南韩大使馆大使。现任塔夫斯大学弗莱彻法律及外交学院院长。

  独立董事刘吉人先生,硕士。历任美国加州商业银行副理,富兰克林基金承销公司/国际市场发展部经理,美国富兰克林证券投顾(股)公司总经理,美国富兰克林坦伯顿集团/坦伯顿国际(股)公司/北京代表处中国首席代表暨董事总经理。现任On Hong Group Limited董事总经理。

  监事彭思奇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广西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监事陈雪心女士,硕士。曾在道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汇丰银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富兰克林坦伯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银行关系(亚洲)部门的高级经理。

  监事郭贤珺女士,硕士。曾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林伟杰先生,法学博士。历任富兰克林坦伯顿新兴市场部高级副总裁,中华网公司首席投资官,高级战略副总裁,ASIA VEST INVESTMENT LTD. 执行合伙人,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胡德忠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经济师。历任广西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吴显玲女士,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吴显玲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61号文核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基本情况

  基金经理张英辉先生,1963年出生,金融及投资学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高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任高级专务,并曾服务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担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职务,2005年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林伟杰先生(公司总经理),兼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张晓东先生(基金经理);张英辉先生(基金经理);刘水云(研究主管);薛瑞东先生(风险控制经理)。督察长作为非执行委员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2480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庄为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琅东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21-6888 0980

  传真:021-6888 0981

  客服电话:021-3878 9555

  联系人:黄晓蓓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66107910

  传真: 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青芳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生

  电话: 021-38784833

  传真: 021-68881870

  联系人:魏亚群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 021-62580818-213

  传真: 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5040044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 胡洁净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河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858553

  传真: 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 010-6518675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朱利

  电话: 010-66568587

  传真: 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转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511

  传真: 0755-82960141

  联系人: 黄健

  (1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822

  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陈少震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4)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志国

  (1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82024184

  传真: 0531-8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龙涛

  (1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44211

  传真:0591-87845504

  联系人:陈丹

  (1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范雪玲

  (1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20)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泉城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段虎

  电话:0531-85689888、85689777

  传真:0531-86029668

  联系人:罗海涛

  (2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郭敏芳

  (2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0731-4403343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张治平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琅东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21-6888 0980

  联系人:庞大文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住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04室

  法定代表人:吕红兵

  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 1670

  经办律师:宣伟华 屠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 8888

  传真:021-61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笑 陈玲

  四、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的

  本基金以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管理集团环球资产管理平台为依托,在充分结合国内新兴证券市场特性的原则下,通过投资稳健分红的股票和各种优质的债券,达到基金资产稳健增长的目的,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A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投资为基金资产的20%至65%,债券为35%至75%,现金类资产为5%至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分红记录的上市公司,该部分股票和债券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方面引入富兰克林邓普顿集团的投资管理工具,吸取具有56年历史的富兰克林收益基金投资管理经验,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加以融会贯通,使之广泛应用于基金投资的各个环节。

  1、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资产的管理具有重要影响。一般情况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资产的配置策略,并采用资产配置分析会的形式来实施,以资产配置分析会的组织形式保证资产配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资产配置分析会由投资总监主持,基金经理和研究部总监参加。

  本基金通常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调整周期,在资产配置分析会上,对拟定的投资组合调整方案进行检验。基金经理负责提交一份对未来一个季度投资组合建议的调整报告,供委员会讨论,形成最终结论,投资总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拥有一定权限对投资组合进行灵活调整。

  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资产配置同时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

  “自上而下”的配置过程主要使用数量分析方法,按照下表中的因素(由A到E)依次进行分析。

  表:影响资产配置的多种因素

  

  “自下而上”策略主要考虑下表中的决定因素。

  表:“自下而上”策略需要考虑的决定因素

  

  资产配置策略则在综合考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策略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选择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资产配置的最终选择标准

  

  2、股票选择策略

  为了能够恰当地运用富兰克林邓普顿集团的全球化标准,股票分析员必须对行业的整体趋势和该行业在中国的具体特点有一个深入而清楚的研究。之后,股票分析员以行业整体趋势为背景,寻找最契合所在行业发展趋势的公司,并着重评估公司管理层、公司战略、公司品质以及潜在的变化和风险等基本因素;通过综合最优评价系统对潜在的股票进行优化分析。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组合的回报来自于三个方面:组合的久期管理、识别收益率曲线中价值低估的部分以及识别各类债券中价值低估的种类(例如企业债存在信用升级的潜力)。为了有助于辨别出恰当的债券久期,并找到构造组合达到这一久期的最佳方法,本基金管理人将集中使用基本面和技术分析,通过对个券的全面、精细分析,最后确定债券组合的构成。

  九、基金的投资程序

  投资决策是投资运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授权范围,建立公司投资决策运作体系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层, 对投资总监提交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进行讨论,并对重大投资决策做出决定。

  (2)投资组合管理会议:由投资总监主持,基金经理和研究部总监参加。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根据最新的市场动态以及来自分析员的最新推荐,评估投资组合的构成以及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风险控制经理将从风险预测和策略有效性的角度提出建议。当观点达成一致时,对投资组合的调整才能够付诸实施。投资总监在没有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做出最终决策。

  (3)股票池的构建:根据投基金合同中对资组合的数量要求,确定备选股票,并建立备选股票池。数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是市值、收益、流通股份、基本面分析等。然后运用基本面分析,分析员进行公司估值的方法,考虑到价值及风险因素,确定买入、持有或卖出的股票,建立核心股票池。凡进入核心股票池的推荐报告需经过研究部负责人审阅、通过并签名;对这些报告的评估分为“通过”与“不通过”;评估为“通过”的推荐报告需符合研究报告质量控制标准。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管理会议的资产配置指令作出的结论构建投资组合。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同时其对组合调整的幅度必须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5)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报告会: 风险控制经理提供最新的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报告。针对现有的投资组合,所有的风险控制规则都需要得到检验,从而保证在投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

  (6)基金经理根据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定期报告,以及最新信息和研究结果做出投资组合的适当调整。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指数=40%X新华富时A200指数+ 55%X汇丰中国国债指数+5%同业存款息率。

  在投资基准选择过程中,本基金考虑所采用的指数应该可以有效地评估本基金投资组合所达到业绩,同时也能反映本基金的风格特点。本基金选择新华富时A200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选择汇丰中国国债指数衡量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

  新华富时A200指数由新华富时指数服务公司(新华财经有限公司和富时指数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发布,是覆盖沪深两个交易市场的跨市场成份指数;在市场代表性,可投资性以及指数的编制与样本股调整情况都能满足本基金的要求。

  汇丰中国国债指数由汇丰银行发布,包括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所有剩余期限大于1年的固定收益国债,也代表了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范围;并且该指数计算投资的总收益,更适于量度本基金债券部分的投资业绩。汇丰中国国债指数的公示方式包括汇丰银行官方网www.markets.hsbc.com和彭博分析系统,同时,本基金也将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品种。风险系数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 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 年3 月31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换期的可转换债券,未持有和主动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到2006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3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3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并由申购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该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具体办理规则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后执行。

  申购费率根据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作了如下更新

  (1)基金管理人概况中的股权结构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股权结构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份,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

  (2)对基金管理人个别董事的简历做了修改;原督察长刘俊红女士已经辞职离开公司,公司聘任吴显玲女士为新一任督察长;本基金基金经理由原来的张晓东先生更换为张英辉先生;调整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部分成员。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修改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将其主要人员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更新至2006年5月31日。

  4、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部分销售机构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股票池的构建内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到截止日期。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内容。

  7、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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