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06年7月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06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竺延风先生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安德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竺延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丕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丕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树华先生、付炳锋先生、杜秀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竺延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文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李一军先生、邴正先生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丕杰先生担任总经理,聘任杜秀萍女士、刘树华先生、付炳锋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王文权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清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15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丕杰先生,45岁,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一汽热处理厂计财科科长、厂长助理,一汽计财部综合计划处处长,一汽长春轻型车厂副厂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部长,一汽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等职。不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树华先生,59岁,高级经济师,现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一汽吉标厂厂长、一汽内饰件厂厂长、一汽专用车厂厂长、一汽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哈尔滨轻型车厂厂长、党委书记等职。不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付炳锋先生,45岁,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现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一汽汽车研究所主任工程师、二级主查、一汽大连客车厂副厂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部长等职。不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秀萍女士,52岁,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现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一汽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处科长,一汽第二轿车分厂副总会计师、副厂长,一汽集团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处长等职。不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权先生,37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历任公司证券部业务主任,计划财务部成本科科长,证券部部长助理等职。不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清林女士:35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G轿车 公告编号:2006-027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