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融资利率初定8%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陈捷] 2006-07-17 00:00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陈捷

  

  “我们会在8月1日证监会正式受理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申请的当天递交申请。”昨日,长江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小组组长董腊发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7月15日,该公司融资融券技术系统顺利通过了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组织的全国联网测试。

  据董腊发介绍,长江证券早在今年年初便成立了融资融券工作组,目前,试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在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包括组织建设、风险控制、业务流程、报告 制度等一整套管理规范,相关的开户、签约、授信、盯市、平仓、档案管理、权限管理等业务制度及业务表单均已完成。

  据介绍,在试点阶段长江证券暂不考虑推进融券业务,“但是在8月1日的申请材料中我们会递交包括开展融券业务的申请”。而据记者了解,其他创新试点券商在试点阶段也均不考虑融券业务。

  同样是为了控制风险,长江证券将单独设立一个“信用交易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这一块业务会和传统的经纪业务相对分开”。目前,该部门的业务职责、人员定位、制度建设等已基本明确并准备就绪。

  董腊发表示,长江证券在试点初期的融资规模上限约3个亿,全部为自有资金。在客户选择方面,公司不会对机构客户和个人采取不同的政策,而是实行一个统一的标准。至于投资者关心的融资利率,董腊发表示约在8%左右,“这是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再加上一定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测算出来的”。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必须对客户保证金实行第三方独立存管模式。长江证券在去年收购大鹏证券经纪业务后,率先在业内推行了客户保证金第三方独立存管。但与目前监管层主推的国泰君安多银行独立存管模式不同的是,长江证券的第三方独立存管仅限于建行一家。但董腊发昨日表示,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合作也已经开始,其中和农行合作的第三方独立存管系统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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