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5%土地出让金将用于廉租房建设
[□本报记者 于祥明] 2006-07-17 00:00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廉租房建设有望进入新阶段。昨天,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六条”,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从五个方面联手落实廉租房建设资金,其中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的部分资金(5%左右),被纳入廉租房建设资金之中。

  我国廉租房建设步履缓慢,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则是重要原因之一。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仍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 廉租住房制度。

  用土地出让金“输血”廉租房建设资金,有望对问题的解决起到催化作用。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5年,我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达到5505.15亿元,而2004年的出让价款达5894.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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