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7-17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纺机”)于200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公司根据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沟通的情况,在获得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 后修订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7月10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有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7月28日、7月31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0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阳路1687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期:半天

  6、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还将发布一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06年7月19日。

  9、出席会议对象

  (1)凡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相关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股东会议见证律师。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7月21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议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获得批准不仅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相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要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中国纺机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及《中国纺机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三、股东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方式

  股东可以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根据相关规定,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也可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表决,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1、出席现场会议方式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06年7月24日

  (3)登记地点: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687号公司办公楼410室

  2、网络投票方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06年7月27日、28日、31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3)投票程序:

  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国纺机”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②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投票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向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26日。

  (2)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四、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A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股流通股股东可在本通知约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向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具体如下: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A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加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东或虽参加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如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仍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本单位(个人)对会议议案《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是: 赞成( );反对( );弃权( ) 。(附注)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符号为“√” ,请在相应括号内填写。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国纺机     公告编号:临2006-026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