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内立法 实施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
[□本报记者 屈红燕] 2006-07-18 00:00

 

  □本报记者 屈红燕

  

  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日前表示,深圳今年内要力争在保险业的以下八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在深圳市各医疗单位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二是通过地方立法,在深圳市实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三是推动商业保险开展企业年金业务;四是跟踪了解校方责任险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五是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机制;六是建立政府部门与保险业的车辆信息共享平台;七是积极吸引保 险人才,政府有关部门将制定专门的保险人才引进目录,建立专门针对保险业的专业化人才市场;八是大力支持保险业全面参与到平安建设和构建和谐深圳的工作之中。

  另据介绍,深圳市政府将出台《深圳市建设保险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若干意见》,并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深圳“十一五”规划,研究制定该市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规划。

  保险改革创新试验区若干意见也将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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