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批准8公司再加燃油附加费
[□本报记者 喻春来] 2006-07-18 00:00

 

  □本报记者 喻春来

  

  随着油价的再次上涨,香港民航处昨日再次批准了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等8家航空公司提高香港与内地航线上的燃油附加费,增幅在6.9%至33%之间,有效期为两个月,自8月1日起生效,截止9月底。

  分析师普遍认为,油价达到80美元似乎已无可避免,香港民航处希望以此缓解高油价给航空公司带来的运营压力。不过,再次增加燃油附加费也无法抵消油价上涨的幅度。

  另外5家上调燃油附加费的航空公司为 国泰航空、港龙航空、山东航空、厦门航空及皇家尼泊尔航空。

  据悉,国泰航空的短程客运燃油附加费,将由109港元增至117港元,上涨了7.34%,远程由450港元上调了6.9%,达到481港元;皇家尼泊尔航空由原来的120港元调至160港元,增幅达33%;其余6家航空公司一律由109港元调高至117港元,增幅为7.34%。

  今年香港民航处已多次上调了燃油附加费,最近一次上调短程由90港元上调至109港元,增幅达21%;长途由370港元上调至450港元,增幅达21.62%,并从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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