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上海三毛公告称,根据近日收到的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的通知,公司国有股转让的相关事宜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复(商资批[2006]1418号),并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公告显示,上述批文同意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7257.21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股转让给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至此,公司国有股转让已获得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商务部批复(国资委批复和证监会同意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公告已分别于今年4月20日、7月1日进行公告),意味着本次股份转让审批程序已履行完毕,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此外,今日,公司还公告称,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批。日前,公司已按商务部要求报送了有关材料,目前尚在等待商务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