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06-07-18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6年7月 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06年7月17日上午8:30在南平星光大厦十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 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 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南平市滨江北路至环城路地段1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分离造成公司资产不完整等问题,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价值,以及根据公司 “林纸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同意向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南平市滨江北路至环城路地段1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土地总面积为687518.64平方米。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南政[2006]地125号《关于出让南平市滨江北路至环城路地段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核定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金额人民币为22947.4476万元,受让土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认为,受让上述11宗土地将有利于解决公司资产不完整问题,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价值;解决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建设部分用地的需求,加快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步伐,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6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纸    编号:2006-018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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