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崇 远投资经营公司由于其股份性质为国有股,其参与股改的相关问题需经省级国资管理部门批准。
公司于2006年7月17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155号文件)。
该文件“就此次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桥青鸟)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根据天桥青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天桥青鸟总股本为497034936股。其中,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39473784股,占总股本的7.94%。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ST天桥 编号:临2006-030号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批复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