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41号、42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有关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日之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 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350004)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7月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06年7月18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按照上述规定,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截止2006年7月17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1,096,335,888.67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5.5866元(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为1.675%。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基金份额。以上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