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肖同友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 委托董事杨思明先生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本摘要代行同意的表决权。肖同友先生已事先签署了对本中期报告的确认意见。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肖同友先生、总经理秦勇先生、总会计师王瑞祥先生、财务部经理梅家秀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3.2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钢材市场风起云涌,经历了较大幅度的变化。年初钢材市场价格继上年走势持续低迷,三月份以后逐步攀升,六月中下旬再度下跌。进口铁矿石价格谈判尘埃落定,19%的涨幅对公司的成本控制构成压力。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公司积极应对,深入开展对标挖潜活动,努力提高生产运行水平,不断加大高附加值品种开发力度,继续实施“大营销”战略和出口战略,生产经营经受住了市场的严峻考验。
一是进一步对标挖潜、降低成本,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上压缩费用开支。报告期内工序加工成本与计划相比下降2.9%,期间费用同比下降10.37%。
二是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报告期,公司钢材产品的品种比达到57%。公司发挥以中厚板卷生产线为核心的装备和技术优势,开发出X70管线钢等20余种高附加值产品。轴承系列钢材获得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认证,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获得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扩大认证。S355J2等板材产品顺利通过CE认证,取得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X65管线钢工艺研究及产品开发通过了省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是全面实施贯彻“大营销”战略和出口战略,努力完善服务手段,打造服务品牌。在国内市场大力发展战略用户和做好重点工程的投标工作。公司的管线钢产品成功地打入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行业巨头的重点工程。公司的直销用户已达160余家,直销率突破60%,有效地规避市场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大产品出口力度,钢材产品出口总量达19.78万吨。其中,中板及中厚板卷产品占98.28%。
报告期,公司生产钢179.94万吨、铁189.85万吨、钢材171.7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82%、5.41%、4.2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5,749.33万元、利润总额18,611.10万元、净利润13,194.9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4.03%、58.91%、57.99%。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指钢材产品的销售收入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注:收购股权定价依据为被收购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844,877,200元。
注:上表所列钢材销售的关联方已于报告期内被本公司收购,表中所列关联交易系收购前发生。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五次会议及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与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签订了收购11家销售公司股权的合同,从而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临2006—009号公告)该等收购所涉及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结。
(2)2006年5月23日,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90号《关于同意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增持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批准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在2006年5月23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的两个月内,以不超过3.80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不超过13,000万股的南钢股份流通股股票。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5月25日起实施增持计划。
(3)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最大的非流通股股东,在2006年4月12日作出 “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全面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但因其在报告期内实施增持计划,该公司2006年6月19日重新作出 “于2006年9月30日之前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承诺。(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临2006—012号公告)
6.6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9月30之前启动股改程序。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实施增持本公司流通股的计划,与本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其“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全面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承诺履行时间上无法衔接。
§ 7 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法定代表人:肖同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瑞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家秀
7.3 报表附注
7.3.1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肖同友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