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7-19 00:00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G隧道     编号:临2006-018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18日在上海市大连路11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4人,代表股份226,838,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738%;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6人,代表股份4,847,497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3993%,占公司总股本的0.82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陈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以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类型

  

  (2)发行股票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定价方式及价格

  

  (6)发行方式

  

  (7)决议的有效期

  

  (8)募集资金用途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后新老股东按照实施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享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作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就各项内容做了逐项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8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