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前交易人员承认内幕交易
[□本报记者 喻春来] 2006-07-19 00:00

 

  □本报记者 喻春来

  

  原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第一交易部的副主任彼得里格比已承认,在中航油巨亏事件中有内幕交易,新加坡地方法院昨日对其处以40000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

  昨日,记者从中航油(新加坡)获悉,彼得里格比已对其内幕交易的指控认罪,承认2004年8月19日当天,他利用在DBS唯高达证券开立的一个账户,卖出了1.68万股中航油股票,而那时他已经知道,中航油在石油期 权投机交易中亏损了至少1.55亿美元。

  5月中旬,新加坡地方法院就指控现年44岁的彼得里格比,作为公司交易部相关负责人员,却在知道2004年8月19日场外期权交易的当日结算损失至少有1.55亿美元的情况下,抛售了1.68万股公司股票,这有内幕交易的嫌疑。

  法律界人士分析,此次对彼得里格比审判可能意味着,新加坡地方法院对中航油巨亏事件责任人的指控由公司直接决策层向一些负有重大责任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转移。

  陈久霖的新加坡高级律师黄锡义曾表示,中航油最初的亏损是由“操盘手”纪瑞德和卡尔玛引发的。在当时发现亏损后,陈久霖是想立即终止亏损。然而,纪瑞德等强烈建议挪盘。中航油第一桩投机期权交易正是由纪瑞德于2003年3月28日执行。

  而中航油原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的成员庄玉莲、林中山、黄莉湘等,对于巨亏事件也是负有责任的。该委员会是2000年10月成立的,希望防范公司风险,但是最终没有什么效果,其中黄莉湘还提供了错误信息。

  之前,原中国航油(新加坡)的5名高管人员已经新加坡地方法院宣判。其中,前总裁陈久霖承认触犯欺骗罪、证券与期货法的局内人交易和公司法,被判4年零3个月监禁和罚款335000新元。前董事顾炎飞、董事主席荚长斌和非执行董事李永吉也因触犯证券与期货法被罚款共70万新元;前财务总监林中山以触犯证券与期货法被判罚款15万新元,另以欺骗罪被判2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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