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布半年报的28家公司中有17家公益金结余未转作盈余公积金 □本报记者 初一
虽然公益金制度已于4月1日起停止实行,财政部也已就公益金余额问题作出规定,但已公布的2006年半年报显示,有六成公司没有按规定对公益金结余进行处理,其中G宝钛等少数公司竟然还在按老一套从上半年的净利润中提取公益金。
原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法定公益金。提取公益金主要用于购 建职工住房,但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以后,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在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中,有关提取公益金的强制性规定被取消。今年3月,本报对上市公司巨额公益金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3月21日,财政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所有企业自4月1日起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并将2005年末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
但截至昨日,已公布半年报的28家上市公司中,有17家公司的账上仍然挂着数额不一的法定公益金,并没有按规定将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其中,G宝钛非但没有对去年末结余的2084万元公益金进行处理,还按上半年净利润的5%又提取了843万元公益金,使挂账的公益金余额达到了2927万元,而这份半年报已由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G宝钛在报表附注里表示,公益金系根据本公司章程提取。殊不知该公司今年4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已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删除了原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条款。
实际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已与新公司法接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也已按该指引对自己的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注册会计师朱德峰指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企业应当在半年报及季度报告等中期会计报表中采用与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因此,无论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还是自身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在2006年半年报中都不应再提取公益金,并按规定对公益金结余进行处理。
朱德峰还表示,由于这一事项是会计政策变更,因此企业还应在2006年的中期与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公益金期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政策在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一直采用。遗憾的是,在已公布半年报的28家公司中,只有G 恒升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