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7-20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量12,000万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任银光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辽宁方大集团以抵押方式赊购原材料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而使原材料供应不足的实际困难,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向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赊购12946万元的进口针状焦、煤沥青、锻后针状焦等原材料。我公司用帐面价值为18494万元的工序半成品和库存原材料作抵押,双方以原材料购销合同约定具体事宜,待我公司付清上述款项后该抵押权解除。

  同意11,9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反对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跃昌先生进行现场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8日

  证券简称:*ST海龙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06--025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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