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国《费加罗报》20日报道,欧盟委员会19日决定向欧洲法院起诉法国政府,理由是法国政府没有按照欧盟有关法律规定从法国电信那里“回收”巨额“非法税收资助”。 2004年7月20日,欧盟委员会在经过调查后认定法国政府在1991年至2002年以非法降低税收标准的形式使法国电信获利7.98亿至11亿欧元。加上利息,法国电信甚至应向本国政府偿还17亿欧元。欧盟委员会据此裁决,法国政府至少应向法国电信 追加税收8亿欧元。
整整两年过去了,法国政府并没有执行欧盟委员会的裁决。法国政府曾多次与欧盟方面接触,要求将“回收税收”的标准降低到4亿欧元。此后,法国政府一度同意将该金额提高到6亿欧元,但由于欧盟委员会不肯让步,有关谈判以破裂告终。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斯米特19日表示,法国“始终没有提出任何能令人接受的建议”。
在法国电信方面,该公司表示“随时可向法国政府补交数亿欧元的税收”。自1995年以来,法国电信每年都要求政府改革税收制度。该公司认为,法国政府目前的税收标准不是太低,而是太高。
目前,这一案件已被提交到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审理,有关判决可能要等到2008年年初才能作出。(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