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鹏
我国未来循环经济法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日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向记者表示,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国家发改委正在紧张进行循环经济法的前期起草工作,预计今年9月份可以完成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在未来循环经济法具体的法律制度中,将特别强调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具体包括循环经济规划制度;鼓励、限制、禁止名录规定;循环经济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等三方面。
据 了解,为了促进资源的再生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望被立法确认。专家表示,此举意味着未来的厂商可能要对其产品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程管理。
此外,循环经济法的起草者设计了多项激励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源节约及循环利用产品的优先准入制度:凡是利用各种废弃物生产的再生产品,市场优先准入;对企业利用余热、余压、生物质能、垃圾热能、沼气等所发的电力,电网必须无条件收购,并给予一定时期的幅度不同的价格优惠。
孙佑海表示,《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立法机关将正式进入法律文本起草阶段,继续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论证,争取明年8月份能够初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明年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