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证券代码:600881 编号:临2006-01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决 定于2006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26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7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亚泰大厦七楼会议室(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下或称“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提示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7月10日和7月21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7日,凡在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于2006年6月26日起停牌,并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并进行公告的次一个交易日2006年7月6日复牌;
2、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7月5日公告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修改方案,公司股票于2006年7月6日复牌;
3、公司股票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公司股票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 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选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431)4956688、(0431)4955566
2、传真:(0431)4951400;
3、电子信箱:info@yatai.com
4、公司网站:http:// www.yatai.com
5、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上路演、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现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6年7月18日-2006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6年7月26日下午14:00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会议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 130031
联系电话:(0431)4956688、(0431)4955566
传 真:(0431)4951400
联 系 人:田奎武、秦音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7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7月18日9:00—2006年7月26日14: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7月25日、7月26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81;投票简称:亚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八、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2006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若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证券代码:600881 编号:临2006-01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专项审计报告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鸿信建元审字[2006]2251号审计报告(详见附件)审计,截止2006年5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为946,010,649.88元,与2005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
审 计 报 告
中鸿信建元审字[2006]225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截至2006年5月31日止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是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会计报表中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截止2006年5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为946,010,649.88元,与2005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化。
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雪松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 波
中国 ● 北京 200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