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4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5日。
●复牌日:2006年7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7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中化建”,股票代码“600546”保持不变。
一、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7月17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内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4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股份20,400,000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中化建”,股票代码“60054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设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为G日;
注(2):控股股东吉化集团公司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还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注(3):吉林高新区华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八、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432-3993300 3974090 3974080
联系传真:0432-3993460
2、方案实施后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九、备查文件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 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中油化建 编号:临2006-019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