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房产新招,拍卖行中“淘金”
[□本报记者 唐文祺] 2006-07-21 00:00

 

  □本报记者 唐文祺

  

  在上海各家拍卖行的“拍卖信息”中,房产的招拍公告已经比比皆是:浦东新区的独栋别墅、虹桥开发区的高档公寓楼、市中心的产权式写字楼等等。“我已经习惯定时到那里去淘‘便宜货’了。”岳明(化名)颇有点得意地告诉记者他的投资秘笈:从拍卖行淘相对较便宜的房产,或挂牌抛售、或改造后出租、或直接找下家,从中赚取差价盈利。

  “上个月得到一笔大交易,一共20多套虹桥开发区内的公寓楼。这批 房子原先都是涉外商品房,品质、地段还是不错的。从拍卖行得到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1000元,总额在2600多万元左右。”据岳明透露,目前该楼盘在当地二手房市场上的行情相当不错,全装修2房的租金在每月9600元左右,而3房可达每月10000元以上。受到租赁市场的利好支持,岳明顺利寻找到一个愿意接手这批房源的买家。“下家以2700万价格收下用作投资,轻轻松松就可以从中得到100多万的差价利润。”他透露。

  据了解,普通住宅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的类型有多种,首先是作为抵押而抵押人无力偿还的房产;其次,对于不能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房产由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此外,处于较为有利地理位置,具备较大升值可能性的房产,同样可以通过拍卖途径推出;最后,某些具备特殊意义的房产也可以拍卖。而让岳明获利成功的该批房源,据他透露便是属于抵债房产类型。

  “原先的业主实际上属于‘二房东’,也就是已经转过一次手之后拿到的,因此对他来说原本就已属高位入市。宏观调控之后,资金链压力一下子绷紧,银行按揭就还不出了。最后只能由银行收回抵押物,也就是那些房产进行拍卖。”岳明向记者介绍说。对银行而言,仅仅只是需要通过拍卖得回本金和利息,而那位前业主,就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新型流通方式,二手房拍卖日益受到“淘金者”的青睐。一般来说,公开拍卖方式是实现抵押权的最佳方式。一方面,交易过程公开且透明度高,另一方面,通过多人竞买使得抵押物的价值得到体现。“相较于传统的二手房交易而言,虚拟泡沫成分也会少许多,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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