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晓杰 扬子晚报 资深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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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住房制度,正面临着一个严峻的历史性抉择。以开发商主导下的房地产市场模式,正在使中国城镇住房发展走上不可持续之路。让人不能漠视的现实是,中国城镇买不起房的人越来越多,前几年少见的“无房户大军”,也正在迅猛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年鉴,2003年全国城镇实际销售的商品住宅为2.977885亿平方米,2004年为3.381989亿平方米。2005年估计为3.5亿平方米,另外三年间全国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大约为1个亿平方米左右。这三年全国城镇实际销售的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加在一起11亿平方米左右。相当于全国城镇居民每年可以从市场上获得3.67亿平方米左右的新建住房。
到去年底,全国城镇实际居民住房的建筑面积估计在104亿平方米左右,按每年新增7亿多平方米计算,2010年全国城镇将有住房140亿平方米左右。由于这“新增7亿”中包括了大量农村的老旧民宅,如果把城镇住房改造拆迁率定在2.5%(相当于每年要拆掉3.05亿平方米住房)。这就意味着全国城镇每年实际可供的新增住房面积只有4亿平方米左右。但其中,还有1.6亿平方米是新增城镇人口所“搞不到”的非商品房,所以面向市场供应的商品房总量只有2..4亿平方米。而在这2..4亿平方米中,至少75%被有经济实力改善住房条件的“老市民”中的“有房一族”买去。
也就是说,从全国范围来说,全国城镇每年被以新增人口为主的“无房户”所买走的商品住房,只有0.6亿平方米。
这个数据告诉我们,在全国每年新增的2000万城镇人口中,除了10%的“先富阶层”可以在当地买房外,每年都要增加1800万“无房市民”。如果再加上因拆迁和生活贫困而失房的人口(若以全国5.6亿城镇人口的0.5%计算就近300万)加在一起,全国每年新增的“无房人口”就超过2000万。到2010年这5年新增的无房人口就会增加到1个亿。
当然,住房自有率也并不是衡量一个国家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好坏的唯一和“非此即彼”的标准。一个国家的住房自有率,除了有政府的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因素以外,还和一个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及国民迁徙和就业的习惯有关。
但是,面对这样巨大的缺口,实际上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题”也极为简单———究竟是维护开发商,还是一切为了人民,相信这并不是一个艰难回答的疑问。
(嘉宾言论只代表个人立场,不代表本报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