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7-22 00:00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深 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惠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勇刚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处于平稳、健康的状态。在建项目、公司管理等方面都按照公司的总体部署有条不紊地进行,并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准和治理实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房地产开发业务进展较好,控股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华业·玫瑰东方园”建设进展顺利,销售状况较好,目前住宅部分销售率已达95%,本报告期尚不具备结转销售收入的条件,但为公司后续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9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未经营钢材代采业务及租赁收入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7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7个百分点。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本公司参股20%的公司深圳汉国华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本公司获得投资收益550万元。2006年3月20日,经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汉国华业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合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此项议案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截至本报告期末,股权转让已完成,本公司获取股权转让收益115.93万元。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钢材代采业务利润率下降,且占用资金额较大,为配合公司大力发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战略,提高资金收益率,报告期内公司未经营钢材代采业务。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物业出租率降低,且彩虹新都商场租金调整,导致租赁收入下降,而公司租赁成本--资产折旧未减少,从而导致公司租赁收入毛利率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未经营钢材代采业务,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降低。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提议,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收回的西装生产线技术改造———综合楼项目工程预付款6909万元用于收购公司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公司剩余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收购事项已经完成。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连续增长,保证股东利益,对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没有影响 将有利于公司加大对商业房地产项目的投入力度,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为未来几年公司的经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协议收购完成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 。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06年3月20日,经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汉国华业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合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此项议案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截至本报告期末,股权转让已完成,本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汉国华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田强、巫喜明、PROVANTAGE HOLDINGS LIMITED(简称盛大控股)三方于2006年3月3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田强将持有的占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业发展42.4%的股份以人民币30,455,920元转让给盛大控股;巫喜明将持有的占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业发展16.6%的股份以人民币11,923,780元转让给盛大控股。此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盛大控股将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此次股权收购已于2006年7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以证监公司字[2006]141号《关于盛大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意见》予以确认。

  3)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950万元收购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果玉梅占40.20%、陈栋占19.80%、李真占40.00%。此次收购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的协议,本公司收购完成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00%的股权。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蔡惠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勇刚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2006年4月27日自然人果玉梅、陈栋、李真(以下简称“甲方”) 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高盛华(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乙方以现金4950万元受让果玉梅、陈栋、李真持有的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2%、19.8%、40%的股权。

  根据《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在协议后生效后的3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工商部门提交甲方转让优孚公司80%股份给乙方的相关材料。截止2006年6月30日,上述80%的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甲方承诺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朝阳雅苑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拆迁安置,场地做到三通一平后,甲、乙双方共同向工商部门提交转让优孚公司20%股份给乙方的材料,并配合完成剩余20%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年度本公司购买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明细如下:

  (1)所购买子公司于购买日的资产和负债金额:

  

  (2)所购买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止的经营成果: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G华业         编号:临2006-018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6年7月2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三届十次董事会,审议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有关详细情况详见2006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8月10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4号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的人员: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7日。截止2006 年8月7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4)、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代表其他股东出席)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没有办理登记的股东也可以参加股东会议。

  3、登记时间:2006年8月9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4、公司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4号

  5、联系电话:0471-5920334     传真:0471-5920304    联系人:春梅 于华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日期:

  (此委托书复印有效)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G华业         编号:临2006-019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于200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内容:

  一、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6年半年报总股本17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0股,总计转增股本175,000,000股。此次转增完成以后,本公司总股本变为350,000,000股。资本公积金由537,945,749.83元减至362,945,749.83元。

  2、实施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实施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转增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4、此次转增股本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5、本公司2006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01元人民币,此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35,000万股摊薄计算,2006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005元人民币。

  四、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燕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鉴于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见《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0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基本资料

  姓名:燕飞                         身份证号码:620102197708116910 性别:男

  教育背景

  1.1996.8――2000.7在西安交通大学金融财政学院金融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2.2000.9――2003.7 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学方向研究生研修班进修,参加全国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方向在职研究生研修班结业证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 2000年8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任投资经理助理、业务专员。

  2. 2005年6月至今就职于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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