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张鸣先生,因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均先生代为表 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傅伟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婉君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勇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载货汽车及内燃机、机床及矿山机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决策下,在监事会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抓规划制定、抓挖潜整合、抓管理创新、抓技术创新、抓文化建设”五抓工作方针,通过整合挖潜,促进改革改制;打好以降低应收款和存货为重点的攻坚战,提高管理水平;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的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发展基础,聚集发展后劲。公司克服了更趋严峻的外部环境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汽车等主要产品市场较为低迷、原材料价格起伏增大等种种困难,生产经营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5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5%,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35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55%,实现净利润67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99%。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去年同期山东省含有拖拉机主营业务收入1973万元及冲压件主营业务收入8524万元,剔除上述不可比因素,山东省主营业务收入实际同比增长了5.07%。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1,112万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03年12月为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期限一年的21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用经办理抵押手续后价值为3969万元的厂房设备提供反抵押给我公司。由于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还上述借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于2005年7月起诉至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06年下达(2006)鲁民二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华源山拖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15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6年3月6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由于该讼诉涉及到被担保单位的重组和稳定,目前各方正在协商解决之中。
2、由于公司为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99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而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发公司在借款到期后仅归还了部分本金,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苏民二初字【2006】第0007号),三方达成调解,目前正在解决之中。
3、由于合同纠纷,公司及无锡华源行星动力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被盐城市宇王机械有限公司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0日受理了无锡华源行星动力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中止诉讼,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4、由于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及无锡华源行星动力有限公司、江苏行星机械有限公司被常州新区兴源物资有限公司上诉至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本案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经该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5月,富拖厂将其持有的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419.8万股股权抵予本公司,用于偿还其欠我公司12,494,455元的债务。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婉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 魏勇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傅伟民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股 编号:临2006-015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二OO六年七月七日和七月十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和补充通知,于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在上海华源世界广场608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张鸣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梅均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董事聘任合同>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和各位董事签订《董事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三、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四、以7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06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薪酬方案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考核指标及权重、兑付比例等内容,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决定2006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具体方案。傅伟民、李颜章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投发”),为公司的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根据中国华源集团管委会有关规定,应华源投发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所持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向华源投发提供反担保。傅伟民、李颜章、程正浩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以8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柏松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张子云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柏松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张子云先生刚辞去董事职务,对本议案不作表决。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王柏松先生,男,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70年参加工作,在山东莱阳动力机械厂从基层工人做起,先后担任厂办副主任、财务科科长、财会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副总会计师。1996年至今,在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会计师、总经理,目前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股 编号:临2006-016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六年七月七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在上海华源世界广场618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4名,张萍监事授权委托陆鸣人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陆鸣人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6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坤荣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张萍女士因工作调动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坤荣先生为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坤荣先生,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南昌市纪检监察局副科长、南昌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长、南昌市轻工业局副局长,现任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股 编号:临2006-017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董事张子云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06年7月20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子云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其对本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半年内仍然有效。
张子云先生确认并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确认并无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私人责任,确认与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而致使本人辞职的事宜。
自本公司98年成立以来,张子云先生一直担任董事,并曾兼任副总经理。张子云先生在其任内,勤勉工作,尽职尽责,为本公司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董事会对张子云先生几年来为本公司所作的努力与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股 编号:临2006-018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监事张萍女士因工作调动,于2006年7月20日向监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萍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起生效。
张萍女士确认并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确认并无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私人责任,确认与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而致使本人辞职的事宜。
张萍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监事期间,勤勉行事,忠实履行职责,为本公司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监事会对张萍女士几年来为本公司所作的努力与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股 编号:临2006-019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张子云先生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我们作为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尊重其个人选择,并且张子云先生的辞职未有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悖的情况,故同意其辞职请求。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推荐王柏松先生接替张子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其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王柏松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关部门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二、我们认为2006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薪酬方案遵循了“高管人员激励导向与股东价值导向相一致、高管人员利益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配比、高管人员贡献与绩效薪酬相对应”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2006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薪酬的议案》。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鸣、梅均、张银杰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