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等)
[] 2006-07-22 00:00

 

  股票简称:*ST通金    股东代码:000766 公告编号2006-2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06 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 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2006年7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31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9:30至2006年7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通化市江南路100-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22日、2006年7月2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7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保荐机构、律师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发出本次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的同时,公司股票停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将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日起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本次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本次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应将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债务重组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债务重组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及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规定,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7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通化市江南路100-1号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34001

  电话:(0435)3907298

  传真:(0435)3907298

  联系人:贾伟林

  3、登记时间:2006年7月22日-7月31日的每日8:30-17:30;7月31日上午8:30-14:00。

  4、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走访机构投资者和主要股东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3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766;投票简称:通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9:30至2006年7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通化金马截止2006年7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7月22日9:00起至2006年7月31日14:00止。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ST通金    股东代码:000766 公告编号2006-2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转让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投资”)有关股权转让和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永信投资与本公司最大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永信投资以现金和所持本公司30%股份———计35,397,983股收购东方资产拥有的通化金马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87,510万元,同时永信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255,455股股份质押给东方资产。

  二、工作进展

  1、永信投资持有的本公司30%股份———计35,397,983股股份的转让登记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转让后永信投资持有本公司82,595,29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0%,东方资产持有本公司35,397,98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8%;

  2、永信投资持有的本公司53,255,455股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即日起至东方资产申请解冻为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敦促第一大股东永信投资及时与东方资产办理债权交割手续,确保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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