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保荐机构: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 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除本公司及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外,本公司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其相关文件做出解释或说明。
投资者应当详细阅读本说明书,投资者对本说明书如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投资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1、2006年1月17日,现代投资与天目山药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天目山药厂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36,728,911股,占公司总股本30.16%;其中普通股28,828,911股,占公司总股本23.67%,优先股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9%。该协议已于2006年6月获得国家国资委批准。
2006年7月13日,现代投资与天目石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天目石材所持公司一般法人股15,1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6%;其中普通股4,1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3%,优先股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3%。
2006年7月13日,现代投资与永安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永安集团所持公司一般法人股(全部为普通股)2,930,787股,占公司总股本2.41%。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现代投资将合计持有公司54,835,6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03%,其中,普通股35,935,698股,占公司总股本29.51%,优先股1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5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方案尚待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并需中国证监会豁免现代投资履行要约收购的义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股权转让方案并豁免现代投资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为前提。如本次股权转让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最终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自动终止。
2、公司将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如该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全部优先股将按照1:1比例转为普通股,并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行使表决权;如该议案未获通过,则不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优先股性质维持不变。
3、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与本次相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同为2006年8月18日,但召开日不同,分别为2006年8月21日,2006年8月29日。
4、截至本说明书公告日,尚有河北力维投资有限公司等18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普通股)3,527,502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比例6.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
为使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现代投资同意在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时,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对价安排标准,先行代其垫付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应执行的对价股份。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向现代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现代投资的同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普通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将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如该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全部优先股将按照1:1比例转为普通股,并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行使表决权;如该议案未获通过,则不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优先股性质维持不变。
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部优先股转为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3,804,941.10股对价股份,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0.6股股份对价。
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未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流通普通股股东股改送出率维持不变,共支付2,572,771.05股对价股份,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0.4057股股份对价。
截至本说明书公告日,尚有河北力维投资有限公司等18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普通股)3,527,502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比例6.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
为使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现代投资同意在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时,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对价安排标准,先行代其垫付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应执行的对价股份。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现代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现代投资的同意。
二、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8日
2、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2006年8月21日
3、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21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期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8日
5、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8月29日
6、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25日、28日、29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期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相关证券自7月17日起停牌,并于7月24日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最晚于8月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8月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8月2日之前(含8月2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四、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571-6372 2229
传真:0571-6371 5401
电子信箱:tmsp@la.hz.zj.cn
公司网站:http://www.hzt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释义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
现代投资是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提议者,也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实际执行者之一。本次对价安排在现代投资所收购公司股权过户后方可实施。
1、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
公司将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如该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全部优先股将按照1:1比例转为普通股,并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行使表决权;如该议案未获通过,则不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优先股性质维持不变。
2、对价安排
对价的形式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
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部优先股转为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3,804,941.10股对价股份,公司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0.6股股份对价。
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未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流通普通股股东股改送出率维持不变,共支付2,572,771.05股对价股份,公司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0.4057股股份对价。
3、对价安排执行方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后,以及现代投资所收购公司股权过户后方可执行。根据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执行对价安排时产生的零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对价支付原则进行处理。
4、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1)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部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则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为:
注:含现代投资代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18家非流通股股东所垫付229,972.61股对价股份。
(2)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未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优先股不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则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为:
注:含现代投资代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18家非流通股股东所垫付229,972.61股对价股份。
5、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1)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则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为:
注:(a)设改革方案实施之日为G日;
(b)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为截至股权分置改革公告日的情况,如果未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等情况,需进行相应调整;
(c)其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现代投资偿还代为垫付股份,或取得现代投资同意。
(2)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未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则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为:
注:(a)设改革方案实施之日为G日;
(b)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为截至股权分置改革公告日的情况,如果未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等情况,需进行相应调整;
(c)其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现代投资偿还代为垫付股份,或取得现代投资同意。
6、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1)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则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为:
(2)如果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未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则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为:
7、就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办法
截至本说明书公告日,河北力维投资有限公司等18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普通股)3,527,502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比例6.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
为使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现代投资同意在实施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时,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按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对价安排标准,先行代其垫付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应执行的对价股份。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现代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现代投资的同意。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改革对价安排的分析意见
1、关于优先股转普通股的分析意见
(1)有利于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股权分置曾是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2005年4月29日,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标志着股改工作的正式启动。随着股改的不断深入,国内多数上市公司已经顺利完成股改,而天目药业因同时存在股东欠款和优先股问题,股改方案一直难以推出,影响了股改整体进度。
天目药业优先股作为历史遗留产物,如在本次股改完成后继续存在,则天目药业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因此,天目药业优先股转为普通股,以普通股身份参与公司股改并获得流通权后,公司优先股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方可得到解决,公司才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
(2)有利于促进新股东改善经营业绩、增加股东回报
根据《公司章程》,优先股股东享有每年7.65%的可累计优先分红权,其年固定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和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2003-2005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8%、3.12%、1.77%)。另一方面,优先股每年享有的可累计无风险固定收益,因此可将优先股视为永久债券,按照永久债券价值计算模型,天目药业优先股内在价值达到2.125元/股,高于2005年末天目药业普通股每股净资产1.83元的价格。
优先股内在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优先股内在价值 = 年优先股股利÷必要报酬率(取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0.0765÷3.60% =2.125(元)
因此从以上两个角度出发,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优先股股东存在一定利益损失,其年固定收益将由全体股东共享,在目前天目药业经营业绩较低,每股净资产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他股东相对受益。
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将直接增加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按照天目药业《公司章程》规定所规定的7.65%的优先股股利,优先股股东每年可获得固定分红1,445,850元,占天目药业2005年净利润的39.39%。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后,天目药业普通股股份将增加18,900,000股,但是普通股收益将因优先股股利的消失而相应增加1,445,850元。以2005年净利润计,优先股转普通股后,公司每股收益上升为0.0301元,较2005年实际每股收益0.0216元增加39.37%。
虽然股改完成后,原优先股股权获得流通权,其价值可比照市值计算,但随着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完善,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将同公司内在价值、经营业绩充分挂钩,公司如无优良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发展预期,依照现在的经营情况,公司股价将理性回归,股权价值相应不断贬值。因此,提高公司质量,改善经营情况是股东股权增值的唯一途径,只有通过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增加全体股东回报,才能使该部分转性股权获得比其作为优先股时的更高回报。
(3)有利于股改提高对价
本次优先股转化为普通股后,现代投资持有的普通股总量增加,相应的其可支付对价总量将会增加,广大非流通股股东享有的天目药业权益也相应增加,考虑到新股东到位后对天目药业实施的长期发展战略举措,天目药业价值将会得到不断提升,流通股股东权益的增加将使得他们可以分享更多的天目药业成长收益。
2、对价水平的理论测算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因此对价的金额以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价值为基础确定。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设计的根本出发点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不应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后两类股东持有股份的理论市场价值总额减少,特别是要保证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市场价值在方案实施后不会减少。
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现有总股本12,1778,885股,流通股63,415,685股,每股净资产为1.84元,2006年7月14日公司市净率为3.08倍,我们选取国内证券市场已经进行股改且流通股本规模和天目药业类似的7家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3.00倍为理论市净率。以上述数据为基准,计算对价比例过程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理论股价
即:实施后理论市场价格P=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医药行业理论平均市净率
=1.84元×3.00=5.52元
(2)流通权价值即对价的计算
即:流通权的价值V=流通股流通前的价值-流通股流通后的价值
=63,415,685×1.84×(3.08-3.00)
=9,334,789元
(3)流通权价值折算成股份数量
即:支付股份总量=流通权价值V/实施后理论市场价格P
=9,334,789元/5.52元=1,691,085股
每10股支付对价股数=支付股份数量/流通股数×10
=1,691,085股/63,415,685股×10=0.27股
即:每10股支付对价0.27股
3、对价安排的分析意见
公司聘请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认为: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视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的议案》通过与否,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付0.6或0.4057股对价股份,总计获付对价股份3,804,941或2,572,771.05股,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1.83元计算,流通股股东可获得6,963,042或4,708,171元的权益增加。
另外,我们认为:为了体现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尊重和保护,天目药业非流通股股东所确定的综合对价水平在理论对价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提高。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全部由 现代投资支付,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受到任何不利影响。方案实施后,社会公众股比例将由有所上升,权益比重进一步增加,可在今后公司红利分配时享有更多的份额。
保荐机构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认为:天目药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其各类股东的历史及现实情况,非流通股股东做出了相应的对价安排,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公司价值,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事项以及为履行其承诺义务提供的保证安排
现代投资就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未做特别承诺。
三、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由现代投资提出,现代投资也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对价安排的实际执行人之一。现代投资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召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截止本报告日,现代投资拟收购公司非流通股54,835,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3%,占公司非流通股股本的93.96%,超过全体非流通股股份的三分之二,该部分股份无权属争议,也不存在冻结、质押的情况。
四、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处理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变革,可供借鉴的经验有限,且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控股权转移,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同步进行,因此,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一)有关现代投资股权收购的审批风险
现代投资对公司股权的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出具无异议函并批准豁免现代投资要约收购义务。
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上述批准和豁免的取得为前提,如本次股权转让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自动终止。
对于上述不确定性,现代投资、本公司将通过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沟通,以及与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东的积极协商,争取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以保证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
(二)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相关风险
公司将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该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总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议案未获通过,公司优先股将不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现代投资将在日后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进一步沟通,以期早日解决该问题。
(三)不能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的风险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参加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现代投资等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之日的三个月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次委托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召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四)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权被质押、冻结的风险
1、截至本说明书公告日,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之日,天目山药厂、天目石材、永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权属争议和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行使所有权的情形。但由于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尚须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可能发生被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行使所有权的情形和权属争议,如此将影响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度。
对此,天目山药厂、天目石材、永安集团在与现代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承诺:不得擅自对所转让的目标股权进行权利处置,如向第三方转让、提供对外担保等。
2、现代投资在完成本次收购并取得本公司的45.03%控股股权后,至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存在现代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以致无法支付对价的风险。
对此现代投资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从完成股权过户至改革方案实施之日止,将保证所持有未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股份足以执行对价(包括现代投资代18家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股份)安排。
若本改革方案实施前现代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或冻结,以至于不足以执行对价安排,且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能对以上问题予以解决的,则宣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止或失败。
五、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一)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及其持有公司流通股情况说明
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专业服务的保荐机构是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册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在公司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前两日,均未持有公司流通股股份,前六个月也未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
(二)保荐意见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天目药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以及自愿原则,对价安排合理;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条款符合有关法规的政策精神且具有可行性;公司及非流通股股东已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理由,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天目药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三)律师结论意见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经审核,本律师认为,天目药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目前阶段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现代投资与天目山药厂、永安集团和天目石材之间股权转让方案并豁免现代投资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经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批准即可实施。
六、本次改革的相关当事人
1、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永涛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
联系人:张丹
电话:0571-6372 2229
传真:0571-6371 5401
2、保荐机构: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范炎
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国联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555弄12号2202室
保荐代表人:岳远斌
联系人:亓华峰、宋卓、葛霖
电话:021-5876 5936
传真:021-5840 7937
3、公司律师: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刘斌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06年 月 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申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申明
征集人仅就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征集流通股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
征集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网络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征集人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TIAN-MU-SHAN PHARMACEUTICAL ENTERIPRISE 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股票代码:600671
法定代表人:钱永涛
董事会秘书:张丹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372 2229
传真号码:0571-6371 5401
互联网网址:http://www.hztm.cn
电子信箱:tmsp@la.hz.zj.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征集事项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召集相关股东举行会议,并于2006年 月 日公告发布了召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 月 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 月 日~ 月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同期公告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流通股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
2006年 月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06年 月 日~2006年 月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采用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
(四)征集程序
截止2006年 月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6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其中,信函以收件人签署回单为送达;专人送达的以收件人向送达人出具收条为送达。
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311300
收件人:张丹
电话号码:0571-6372 2229
传真号码:0571-6371 5401
(五)授权委托规则
委托投票股东文件送达后,将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及见证,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真实、完整、有效,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五、备查文件
载有征集人签章的文件正本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本人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 月 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召开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71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06-01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7月20 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钱永涛先生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 月 日召开公司优先股转普通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转普通股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 月 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为审议《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杭州现代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而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71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06-01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下午14:0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21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期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8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
4、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议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投票方式。
8、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时间为2006年8月1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8月1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流通股股东的权利和行使权力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丹
热线电话:0571-6372 2229
传真:0571-6371 5401
邮政编码:311300
E-mail:tmsp@la.hz.zj.cn
3、登记时间:2006年8月20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目药业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二、投票举例
投资者如对本公司议案《公司优先股转普通股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0671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06-017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天目药业”)董事会接受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委托,于2006年8月29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称“相关股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29日下午14:00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25日、28日、29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期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8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安阁弄3号
4、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和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投票方式。
8、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8月16日、8月22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8月1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相关证券自7月17日起停牌,并于7月24日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最晚于8月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8月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8月2日之前(含8月2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三、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的权利和行使权力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自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资者座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2、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按照前条要求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则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3、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 0571-6372 2229
传真:0571-6371 5401
电子信箱: tmsp@la.hz.zj.cn
公司网站: http://www.hzt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丹
热线电话: 0571-6372 2229
传真:0571-6371 5401
邮政编码:311300
E-mail:tmsp@la.hz.zj.cn
3、登记时间:2006年8月25日9:00~17:00。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
2006年8月1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06年8月19日~2006年8月2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3、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采用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
4、征集程序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8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http://www.hztm.cn,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均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目药业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2、表决议案:申报价格
3、表决意见:申报股数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投资者如对本公司议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0671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06-01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临时)会议于2006年7月21日以通讯、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钱永涛先生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经到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钱永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选举章鹏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高洪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选举郑智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聘任郑智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史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高洪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章鹏飞先生、郑智强先生简历见公司2006年2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71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06-01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本公司拟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在中国证券网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交流网址: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
网上交流时间:2006年7月27日下午14:00-16:00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