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自8月15日起,除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之外,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将上调0.5个百分点。 央行数据显示,农村信用社自1999年底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以来,至今从未调高过,这一政策已持续执行近7个年头。到今年8月15日,与商业银行将执行8.5%的存款准备金率相比,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率将低2.5个百分点。
那么,在当前加强银行流动性管理、抑制信贷 过快增长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何以获得“特殊对待”?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两次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6月16日、7月21日),都决定暂不上调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继续执行现行6%存款准备金率。这一政策的用意,是为了继续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现了央行金融调控政策“区别对待”的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据介绍,目前总体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刚刚起步,农村信用社仍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村金融服务功能。而且,在当前投资和信贷高速增长的大环境中,农村的投资和信贷不足,其实是一个“短板”。
因此,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是为了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回顾近3年来,为抑制信贷过快增长,央行曾数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但为了支持农村金融,央行却从来没有上调过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率。
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正处于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需要巩固改革成果,这也是暂不上调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的另一政策用意。
“这一区别对待的政策,体现了央行一贯的金融支农、扶持三农的政策原则,同时也给农村信用社调整信贷结构留下了空间,为农信社改革创造了稳定的环境。”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刘乃云说。
据介绍,今年是农村合作金融管理职责移交地方后新体制全面开始运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和改革工作,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相关部门的部署,农村信用社要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由贷款四级分类全面过渡到贷款五级分类,确保2007年双轨运行,2008年顺利实现贷款五级分类“单轨制”。
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早些时候曾表示,人民银行将尽最大努力给农村信用社改革提供一个连续的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农信社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增强资本实力和财务能力,为支持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央行政策用意明显,就是在抑制信贷过快增长的同时,也从政策上弥补农村信贷的不足,大力支持农村金融。相信这一政策,会起到积极的效果。”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分行行长赵鹏表示。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