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吴晓求,因在外地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 立董事王立彦代为表决。
董事康敬成,因在外地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孙风元代为表决。
董事杨铁军,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陆伟代为表决。
董事侯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孙风元代为表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孙风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秀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燕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237,846.77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液化天然气项目生产、运输、销售等各项工作已步入平稳运营状态,随着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运输等各项成本进一步下降;报告期内,该项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中所占比例分别由上年末的18.48%和3.15%上升至31.80%和31.10%,分别增加13.32和27.95个百分点。预计该项业务在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0%左右;
(2)广汇美居物流园所从事的商铺租赁和销售业务较上年末相比有所下降,原因是按照公司发展规划,美居物流园主要以商铺出租为主,因此适当控制了商铺销量;报告期内,美居商铺租赁、销售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中所占比例分别由上年末的6.06%和17.29%下降至4.78%和11.60%,分别减少1.28和5.68个百分点。
(3)商品贸易业务由于受资金紧张影响业务量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由上年末的8.97%下降至4.76%,减少4.21个百分点;
(4)由于受所代销商品房库存量减少因素影响,房产代销业务有所下降,加之液化天然气业务所占比例上升,相应使房地产代销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中所占比例分别由上年末的60.39%和64.97%下降至53.82%和49.32%,分别减少6.57和15.65个百分点;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随着日处理液化天然气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及运输设备到位,项目进入正常经营期,产销量稳定,液化天然气业务的生产、运输等各项成本进一步下降,毛利率由上年末的3.1%上升至21.55%,增加18.45个百分点;
(2)由于美居物流园适当控制毛利率较高的商铺销量,同时着重于市场结构调整和先进业态管理模式的引入和建设工作,致使毛利率有所下降。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与上海通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2,500万元人民币受让上海通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125%的出资。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累计对“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8,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7.5%,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上海通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出资。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5月9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刊登于2006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上。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持有“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转让给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项交易属关联交易,详见本章“重大关联交易”之“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237,846.71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569,422,231.35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202,789,024.92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美国新桥投资集团通过“Greenway Energy Limited”以股权投资33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71亿元)和向液化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提供设备方式投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详见2006年5月12日、5月16日、5月30日《上海证券报》)。目前此项投资事宜正在报请相关部门审核。
2)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Greenway Energy Limited”取得“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后向该公司发出收购要约(详见2006年6月3日《上海证券报》)。
3)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日处理40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二期工程项目(详见2005年5月12日、5月30日《上海证券报》)。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风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秀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燕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孙风元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编号:2006-02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06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06年7月22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风元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康敬成因出差、杨铁军和侯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孙风元、董事陆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吴晓求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立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关于修改公司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签署的相关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2006年5月1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和Greenway Energy Limited就液化天然气合作事宜签署了《投资协议》等交易文件(详见2006年5月12日《上海证券报》),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将通过Greenway Energy Limited向天然气公司投资3,3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71亿元),以取得天然气公司24.99%的股权(以下简称“一期注资”)。现同意对“一期注资”方式做如下修改:
1、本公司将持有天然气公司总股本的33.32%股权转让给Greenway Energy Limited,股权转让价格为3,380万美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天然气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仍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4.18%;Greenway Energy Limited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3.3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在适当时间以现金方式向天然气公司追加投资,金额为相当于3,380万美元的人民币(按本公司收到Greenway Energy Limited股权转让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其中266,524,463元人民币作为对注册资本的增资,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由8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66,524,463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78,0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3.13%;Greenway Energy Limited出资266,524,463元人民币,占该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4.99%;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88%。
鉴于上述“一期注资”方式的修改,同意公司对原《投资协议》、《合资经营合同》等交易文件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同意就增资事项签署《增资协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进展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文件做出适当修改,因此本次修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编号:2006-025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7月22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会副主席万建新因出差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06年中期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06年中期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