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B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美元0.002498元(汇率1美元=8.0073元人民币);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B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美元0.024977元。
●A股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 .018元。
●股权登记日:A股为2006年7月31日;B股为2006年8月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7月31日)。
●除息日:A股为2006年8月1日;B股为2006年8月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为2006年8月7日;B股为2006年8月10日。
一、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上公告。
二、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
1、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结果,2005年度公司实现利润57,775,248.57元人民币,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6,738,570.20元人民币,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182,908.49元人民币,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2,813,623.39元人民币,提取子公司的三项基金1,364,026.36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1,704,158.53元人民币,减去已经分配的2004年度的利润60,352,834.60元人民币,减去2004年度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181,058,504.00元人民币,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68,940.06元人民币。
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5年年末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16,827,806.22元人民币转入下年度分配。
对于A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8元人民币;对于A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元人民币。
B股红利折成美元派发,按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后第一个工作日(2006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1:8.0073折算,折算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2498美元。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A股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31日
除息日:2006年8月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7日
2、B股
最后交易日:2006年7月31日
除息日:2006年8月1日
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1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7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2006年8月3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7月31日)。
五、分配实施办法
1、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B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B股红利以美元发放。
3、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4、其他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21)63917000*1832、1866
传 真:(021)53513883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州路666号金陵海欣大厦18楼(200001)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51/900917 股票简称:G海欣/海欣B股 编号:临2006-01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