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 2006-07-25 00:0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G浙阳光     公告编号:临2006-12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06年6月12日实施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由123,160,000元增至147,792,000元,需对注册资本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相关条款内容变更的议案》

  公司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16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79.20万元”。

  原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中“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316万股”修改为“公司原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316万股,现普通股总数为14,779.20万股”。

  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发起人法人股4,758.28万股,发起人自然人持股977.74万股,自然人股597.74万股,法人股782.24万股,社会公众股5,200万股。”修改为“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发起人股5,709.936万股,发起人自然人持股1,173.288万股,自然人股717.289万股,法人股938.687万股,社会公众股6,240万股。”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6年8月15日召开2006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事项。

  关于召开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鉴于本公司已根据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利润分配及送股方案,相关的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发布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年8月15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06年6月12日实施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由123,160,000元增至147,792,000元,需对注册资本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相关条款内容变更的议案》

  公司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16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79.20万元”。

  原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中“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316万股”修改为“公司原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316万股,现普通股总数为14,779.20万股”。

  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发起人法人股4,758.28万股,发起人自然人持股977.74万股,自然人股597.74万股,法人股782.24万股,社会公众股5,200万股。”修改为“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发起人股5,709.936万股,发起人自然人持股1,173.288万股,自然人股717.289万股,法人股938.687万股,社会公众股6,240万股。”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8月11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表)。

  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需要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要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6年8月12日、14日(8: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

  邮编:312300

  联系人: 路石立 吴青谊

  联系电话:0575-2027720 2027721

  传真:0575-2027720

  2、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5日

  附表: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作具体的指示,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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