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赣粤 通行费优惠再延长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7-26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江西省对部分车型的客车车辆通行费给予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将再度延期。

  G赣粤今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车型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过渡性优惠期的通知》称,为减轻企业成本增长过快的负担,配合国家燃油价格进一步调整,确保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与江西省分步执行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规定平稳 过渡,对部分车型的客车车辆通行费继续给予一年期的优惠,自2007年6月1日起,按江西省现行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执行。

  江西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部分车型的客车车辆通行费给予过渡性优惠政策原定一年(2004年12月26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满后曾延长了半年时间(2005年12月26日至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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