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75家公司违规占资126亿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7-26 00:00

 

  权威人士表示,刑法修订和司法介入将加快清欠步伐

  □本报记者 王璐

  

  据最新统计,截至昨日,沪市上市公司中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共75家,资金占用余额为126.58亿元。而2005年年报的数字是,沪市有231家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占用金额超过210亿元人民币。

  从地区分布来分,上海目前有12家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被占用资金余额21.39亿元,其中仅上海科技一家就占用了6.02亿元,属于问题较严重的地 区。其他问题严重地区还有江苏、四川和湖北,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上市公司分别有7家、6家和5家,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7.44亿元、5.97亿元和5.81亿元。而河南地区仅有2家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但占用金额高达16.69亿元。

  从单个公司来看,沪市“占用”大户前五名分别是莲花味精被占用10.57 亿元、*ST黑龙被占用7.73亿元、G洛玻被占用6.12亿元、上海科技被占用6.02亿元和*ST海龙被占用4.41亿元。

  随着刑法修正案的实施,近期监管部门解决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并启动了对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方的法律追究,一些对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负有责任的个人被司法机关调查甚至刑拘的事件增多,无疑将推动清欠工作的早日完成。

  以上海为例,证券监督机构协同司法机关加大对“占用大户”相关责任人的调查成为近阶段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的一大新闻点。 2006年4月, 原“飞天系”掌门人、*ST龙昌前任董事长邱忠保因挪用资金罪和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ST龙昌也于2006年6月1日因“涉嫌未按期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事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后,上海科技前任董事长张杰被上海市公安局刑拘。

  权威人士表示,目前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而新的刑法修正案将在惩处和防止挪用上市公司资产方面发挥其威慑作用。监管部门一方面将会同司法机关,对刑法修正案的执行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联动机制,以刑法修正案为依据,督促上市公司对拒不清欠的占用方提起诉讼,追究占用方的法律责任;一方面也鼓励相关公司用创新方式推动清欠工作进展,确保尽早完成清欠工作。该人士指出,在法律得到完善之后,关键在于法律的执行,监管部门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案件调查和处罚标准,加大证券执法力度,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和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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