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苏宁电器已先行投入8902.1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苏宁电器今日发布公告称,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经审计,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8902.10万元,其中包括:“10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6987.33万元,用于开设北京通州八里桥店、上海三林店、佛山南海嘉洲广场店、中 山小榄大信店、深圳龙华世贸店、汕头长平路店、温州乐清店、泉州晋江国贸店、衡阳解放路店、武汉王家湾店、武汉黄陂店、乌鲁木齐七一酱园店、西宁西大街店、西安未央路店;用于江苏物流中心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1914.77万元,用于支付土地款及土建前期费用等。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拔8902.10万元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补偿公司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
苏宁电器表示,公司保荐机构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基于市场竞争和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