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7-26 00:00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前锋股份    编号:临2006-019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6年7月24日下午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 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闫仁宗先生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与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创航宇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收购首创航宇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500万元。

  本次股权收购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杨晓斌先生和朱霆先生因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与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奥联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收购重庆金奥联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2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2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与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书》,同意公司在收购首创航宇公司和重庆金奥联公司所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借款资金使用期限为壹年,资金占用费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本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杨晓斌先生和朱霆先生因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股权收购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闫仁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董事闫仁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前锋股份    编号:临2006-020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8月12日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闫仁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6年8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于2006年8月8日— 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

  电话:(028)86316723、(028)86316733转8826

  传真:(028)86316753

  邮编:61004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委托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闫仁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前锋股份    编号:临2006-02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收购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创航宇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500万元。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在于扩展公司的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与首创航宇公司签署了《股权变更协议》,同意收购首创航宇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500万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首创航宇公司股东,持有首创航宇公司8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已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6年7月24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七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其中关联方董事杨晓斌先生和朱霆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就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首创航宇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法人代表:俞昌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机构设备、电器设备、钢材、木材、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日用杂品;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经济信息及产业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出租写字间。

  首创航宇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2日,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首创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北京首创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首创航宇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首创航宇公司和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首创航宇公司持有其8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首创航宇公司将其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2、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该笔款项支付时间为:工商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三日内支付100%,即人民币500万元;

  3、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国土部门签订的有关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M19、M20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应当到原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手续。惟仅在下述条件完全实现之日即为该股权的变更完成之日:

  (1)本协议经双方正式签署;

  (2)根据协议约定,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即本公司已经合计拥有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份。

  五、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股权首创航宇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收购股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展公司的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收购股权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公司将进入房地产领域,预计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股东提供良好回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同意本公司与首创航宇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首创航宇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与首创航宇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收购首创航宇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八、截止目前,公司与首创航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500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

  2.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确认书;

  4、独立董事意见;

  5、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及经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前锋股份    编号:临2006-02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此项交易属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此项交易将在本公司办理完收购重庆昊华公司部分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再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与重庆昊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书》,同意向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以支持其发展。

  重庆昊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借款已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6年7月24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七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其中关联董事杨晓斌先生和朱霆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就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重庆昊华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光电园1号大道紫园第20幢2-101

  法人代表:王正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首创航宇公司和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首创航宇公司持有其8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20%。2006年7月21日,按照公司与首创航宇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收购首创航宇公司持有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2006年7月21日,公司与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20%的股权,即通过股权转让,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本公司和首创航宇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0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70%,首创航宇公司持有300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0%。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本公司向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主要用于重庆昊华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开发前期部分费用。

  2、 资金占用期限和费用计算

  借款资金使用期限为壹年,借款起始时间以出票为准,其资金占用费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资金占用费自该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3、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重庆昊华公司以其开发产品的经营收入向本公司偿还上述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4、 保证条款

  为保证本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及资金占用费,重庆昊华公司承诺和保证如下:

  重庆昊华公司保证合法使用该笔资金并在本协议约定到期之日将所借资金及资金占用费一并划至本公司指定帐户内;如重庆昊华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所占用资金及其占用费,重庆昊华公司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次提供的借款资金来源

  本次向重庆昊华公司一次性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在收购了重庆昊华公司部分股权后,将控股重庆昊华公司70%的股份。本次拟在办理完收购重庆昊华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向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以支持其在重庆的房地产项目的发展,预计能为本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股东提供良好回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同意本公司与重庆昊华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书》等相关事宜,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在收购了重庆昊华公司部分股权后,成为重庆昊华公司控股股东。向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与重庆昊华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书》,同意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给重庆昊华公司。

  八、截止目前,公司与重庆昊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5000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借款协议书》;

  2.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确认书;

  4.独立董事意见;

  5.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及经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前锋股份    编号:临2006-02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4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6年7月24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两名,实到监事两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重庆金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收购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借款的行为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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