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7-26 00:0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副董事长王龙根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全权委托董事林安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盛小洪先生、财务总监娄健颖女士及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周亚栋女士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的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设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创新地推进各项工作。在医药连锁方面,除继续加大品种结构的调整和连锁门店的转型外,创新营销模式,积极推广电子药柜,突破了网点布局的区域限制,增强了企业经营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医药批发方面,努力发展一级代理品种,继续抓紧、抓好总经销、总代理品种的经营,抓好自有品牌商品的供应;在企业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考核,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经营和管理多管齐下,使得报告期公司的经营业绩依然保持了一定的水平。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35.52万元,同比减少4,835.85万元,减幅17.11%。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所持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50%股权,使公司的合并范围同比发生了变化。若剔除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因素,同口径比,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幅为11.29%。

  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71.62万元,同比增幅3.15%,若剔除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因素,同口径比,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幅为17.97%。

  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644.25万元,同比减幅为8.47%。净利润同比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除了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影响外,另一主要因素是,报告期公司累计亏损的税前弥补期届满,致使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达127.37万元,同比增加83.29万元,增幅188.95%。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币种:人民币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 %以上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收购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汇区新路达商业集团集体联合会持有的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此次重大资产收购经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收购相关事宜,本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草案)》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资产收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收购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才能发出召开审议本次资产收购的股东大会通知。

  截止2006年6月30日,本次资产收购仍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币种:美元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下述诉讼事项是前年度延伸至本年度。

  公司曾于200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被告江苏银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银行借款USD3,649,085.00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案。经2003年7月28日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3,571,099.80元的银行存款及位于上海市黄浦区陆家路976号608室及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6号房屋产权。

  2004年4月2日本公司收到(2003)宁民二初字第1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苏银信偿付农行城北支行欠款USD3,649,085.00元及利息,本公司对江苏银信所欠本金USD3,415,24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江苏银信追偿。

  2004年4月16日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04年8月26日收到(2004)苏民二终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本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就该案支付1752.60万元。

  2001年在本公司重组过程中,公司第三大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公司上述担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故上述赔偿金已由其承担。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⑴ 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并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召开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2006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参加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公募法人股不需支付对价,在股改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上市交易;由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所持股份在前述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占第一医药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10%。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中的发起人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无特别承诺的发起人股在股改实施完毕12个月后即可流通。

  公司于200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0日,复牌日为2006年7月12日。自2006年7月1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第一医药”变更为“G一医”,股票代码“600833”保持不变。

  ⑵ 公司曾分别于2005年4月21日、11月4日、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有关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2,145,0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7%)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给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2006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又刊登了有关此次股权划转事宜进展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此股权划转的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

  ⑶ 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有关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1,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股权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6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有关此次股东转让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本公司收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101号《关于同意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上述文件对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1,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事宜无异议,并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文件同意豁免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协议受让4145万股本公司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6]67号《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已采用了追溯调整法,将2005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公益金6,691,512.72元转入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资产负债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元。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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