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7-26 00:00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6-23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董事未出席名单

  

  1.4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有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 公司董事长于立群先生、总裁胡尼勇先生、财务总监朱为先生及财务经理周丰富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填写“上述三项担保总额”(C+D+E)时,如一个担保事项同时出现上述三项情形,合计计算时仅需计算一次。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于立群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丰富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附注八、或有事项

  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1、为子公司担保

  

  2、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

  

  3、为其他公司担保

  

  附注九、其他重要事项

  1、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7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借款质押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本公司以持有的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96%的股权共计为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上海沪荣未及时还贷,本公司被农行长宁支行起诉,法院于2005年11月24日一审判决如上海沪荣未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尚未履行),原告长宁支行可以依照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以本公司持有的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96%的股权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本公司于2004年6月11日与上海银行签订了借款质押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本公司以持有的张家界宝峰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9%的股权共计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的84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上海鸿仪未及时还贷,本公司被上海银行起诉,法院于2005年5月24日一审判决如上海鸿仪未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尚未履行),原告上海银行可以依照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以本公司持有的张家界宝峰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本公司为湖南亚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87万元银行贷款(本期已归还1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诉讼案中,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1日以(2004)长中民二初字第326-1号裁定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987万元或查封、扣押相等价值的其他资产。据此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宝峰湖公司99%的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猛洞河公司96%的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德夯公司80%的股权,冻结期为二年。

  本公司为上海国光的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诉讼案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88号裁定冻结查封本公司在宝峰湖公司、猛洞河公司的投资及收益,未经许可不得办理转让手续,同时冻结本公司下属学生公寓房产6930.67平米,冻结期为二年。

  本公司为嘉瑞新材的3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诉讼案中,深圳市中院以(2004)深中法立裁字第278号裁定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3000万元为限),据此查封本公司持有的宝峰湖公司99%的股权,期限一年,冻结本公司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的投资及收益,未经许可,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期限二年。

  本公司为岳阳鸿仪电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电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营业部的600万元借款(尚未到期)提供担保,由于岳阳电磁未按时支付借款利息,工行岳阳分行营业部已于2006年1月19日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提前收回600万元借款,要求本公司及另两个担保方对600万元借款、欠息以及本案诉讼费用、原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收到(2006)岳中民一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告岳阳鸿仪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778,738.71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或者查封、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228,086.1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或者查封、冻结国光瓷业或振升铝材存款人民币3,550,652.56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公司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在的1478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诉讼案中, 本公司于2006年6月8日收到(2006)沪一中执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该裁定书裁定冻结或划拨本公司及其他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4,796,780元;上述款项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本公司或其他二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2、其他诉讼事项:

  本公司于2004年4月向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借款3000万元,由本公司子公司临湘山水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日为2005年4月16日,因本公司未及时还贷,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遂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还本付息,临湘山水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报告日,本案尚未判决。

  3、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涉诉事项。

  (1)因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省天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天通公司”)未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4)长中民二初字第398号民事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依照有关规定,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长中民执字第35号,裁定拍卖担保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张经开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800万法人股。至报告日,拍卖尚末执行。

  (2)因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通公司未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4)长中民二初字第400号民事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依照有关规定,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长中民执字第36号,裁定拍卖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30万法人股。至报告日,拍卖尚末执行。

  (3)因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通公司未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4)长中民二初字第399号民事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依照有关规定,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长中民执字第37号,裁定拍卖担保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经开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861万法人股。至报告日,拍卖尚末执行。

  上述裁定书裁定拍卖的股权,分别占公司第一大股东张经开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的100%,公司第二大股东天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的100%,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7%。

  (4)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成立了专门的风险防范处置小组。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本公司通过积极与债权银行沟通,得到了债权银行的理解和支持并表示支持本公司整顿重组工作,逐步化解风险,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大部分逾期银行借款已办理续贷手续。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6-21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变动原因,李吕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补选张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25日

  张剑先生个人简历:

  张剑,男,40岁,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长沙第二纺织印染总厂审计处处长、湖南泰和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湖南武陵旅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经理、现任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6-22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于立群先生提议召开并以书面方式于2006年7月17日通知相关与会人员。会议于2006年7月25日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资江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李智勇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实施委托授权。监事会2名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立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因部分对外担保事项引起的或有负债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为嘉瑞新材、国光瓷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而引起的或有负债计提预计负债2650.60万元,由于2006年一季度已计提3725万元,2006年半年度合计计提金额为6375.6万元,上述计提计入公司2006年半年度损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说明》,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针对审计意见所涉及的公司经营不确定性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作出如下说明:由于被担保人难以偿还到期债务,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公司存在数额巨大的对外担保诉讼事项,诉讼金额为41271万元,均已判决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大部分资产被抵押和查封冻结。公司管理层认为:由于对外担保引发的巨额诉讼导致公司形成4.12亿的或有负债,给公司的资产、股权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一旦上述案件部分或全部强制执行,公司将蒙受巨大的资产损失,主营业务及业务架构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危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从2006年起,公司管理层采取多种方式与债务人、债权银行沟通,要求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同时敦促控股股东提出整体解决公司或有负债的债务重组计划,目前有关方案正在研究与商讨之中。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因上述诉讼而被强制执行一例资产或股权,公司的生产经营始终保持稳定。公司管理层将继续敦促有关各方尽快就债务重组达成协议,将涉讼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审议〈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的900万元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我公司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的900万元担保提供反担保。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本公司目前对外担保金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方能生效。

  五、同意《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市分行申请3270万元贷款的议案》,同意以武陵源分公司的十里画廊观光电车33年(2006年至2039年)的经营权作质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市分行申请327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三年。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6-24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原在建行长沙华兴支行贷款1000万元借款已逾期,经与贷款银行协商,本公司拟归还其中的100万元借款,余下900万元实施转贷,由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洞庭水殖”)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洞庭水殖要求我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反担保,公司拟用十里画廊整体项目向洞庭水殖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担保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348 号,法定代表人罗祖亮,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显示该公司目前总资产为1082310943.86元,净利润为22145149.03元,净资产为517887225.38元。

  三、董事会意见

  十里画廊是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张家界武陵源公司的主要项目,该资产位于世界自然遗产中心的武陵源区,是张家界主景区的重要游览项目,该资产于2006年6月14日经张家界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价值为1.01亿元。我公司已将其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分行申请3270万元贷款。如本次反担保获得批准,将成为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分行质押后的第二顺序。

  本次担保行为是为本公司自身贷款续贷的需要,贷款用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公司有能力偿还该笔贷款,为上述贷款提供反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本公司目前对外担保金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方能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外,还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35956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3799.5万元,逾期担保39755.5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6-25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7月25日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资江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由鄢来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公司管理对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说明》,就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议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无保留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2、监事会认同公司管理层为解决公司或有债务问题所作的努力,由于该问题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解决难度较大,公司目前正采取各种方式解决上述问题,截至目前,上述问题还未给广大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3、监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关于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影响程序的解释和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要求公司管理层加大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06-26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净利润预计为负值

  二、上年同期业绩

  1. 净利润: -66,506,262.70

  2. 每股收益: -0.3622

  三、董事会的说明

  由于公司目前的对外担保存在较大风险,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本年度公司将对部分或有负债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将计入本年度损益。鉴于以上原因公司预计2006年全年业绩仍将出现亏损,亏损金额尚无法确定。

  本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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