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7-26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2006年7月24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北京稻香湖景酒店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禾女士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61人,代表股份83,455,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71%。其中: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62,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67.39%;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56人,代表股份21,455,06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71.52%,占公司总股本的23.32%。

  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3,2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3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455人,代表股份21,351,86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71.1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史振凯律师、高柳风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网络投票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参加表决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股票简称:先锋股份        股票代码:600246         公告编号:临200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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