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等)
[] 2006-07-27 00:00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

  发行人是2001年12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为主发起人,对其所属的从事熔铸耐火材料试验、制造、销售、加工业务的湘潭中间试验所整体改制,并联合山东张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宜兴市耐火材料厂等其他5家法人单位,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

  公司主发起人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其他发起人包括山东张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和宜兴市耐火材料厂。

  (三)发起人投入资产内容

  中国建材院以其拥有的原湘潭中间试验所整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对本公司出资,湘潭中试所拥有的全部机器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等均已进入公司,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办理了过户手续。负债已经履行了债务转移手续。同时,中国建材院无偿转让公司的专利已经办理了变更手续,专有技术已经办理技术资料移交手续。2002年9月6日公司取得由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其余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出资。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500万股。

  2.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

  3.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如下:

  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5,858,682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发起人也就其持有发行人股份上市后锁定的时间分别作出了承诺,承诺的锁定股份安排如下:

  

  (二)持股数量及安排

  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及股份类型如下表:

  

  注:SLS指国有法人股

  公司发起人和前10名股东如上表所述。公司无自然人股东。公司无外资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783号《财政部关于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发起人中国建材院及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持有的股份性质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其它发起人持有股份性质界定为法人股。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要从事熔铸锆刚玉系列耐火材料、熔铸氧化铝系列耐火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生产的熔铸耐火材料主要分二大系列五个品种。同时公司还生产上述材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异型格子体砖。

  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玻璃行业的装备和材料,是目前玻璃熔窑建设必须使用的材料。

  本公司生产的熔铸锆刚玉系列产品具有很高的抗玻璃液和飞灰侵蚀性能,对玻璃液的污染非常小,广泛应用于浮法玻璃窑、电子玻璃窑、日用玻璃窑、医药玻璃窑等各种玻璃熔窑,少量应用于冶金加热炉、洗煤槽等。

  本公司生产的熔铸氧化铝系列产品具有杂质含量低、抗碱蒸气或玻璃液侵蚀性能良好、不污染玻璃等优点,销售价格较高,目前在国内玻璃制造企业中主要应用于显像管等电子玻璃窑、浮法玻璃窑及日用玻璃熔窑等的澄清部上部结构和冷却部池底、池壁以及流道、流槽等关键部位。

  (二)产品销售、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产品国内销售主要通过营销中心下设北方销售部、南方销售部、华东销售部、成套部和市场发展部组成的销售服务网络直接对最终用户销售,也接受总承包商的代理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锆英砂、工业氧化铝和高温氧化铝等。

  (三)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熔铸耐火材料行业市场属竞争性行业,其中:公司生产的中高档熔铸锆刚玉产品处于有限竞争阶段,客户根据其建设窑炉的技术档次和不同部位的品种和质量要求选择有限的供应商定向议标采购;熔铸氧化铝产品处于垄断竞争的状况,客户只能在少数几家供应商中议标采购。

  本公司产品性能与国外企业、合资企业相近,具有明显成本优势,但在资金、设备及自动控制技术方面与国外知名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产品外观质量略有不足。

  本公司作为国内熔铸耐火材料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发源地,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瑞泰科技”品牌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信誉。本公司拥有一批长期合作的稳定客户,已有400余家国内外玻璃制造企业采用过本公司产品,其中包括2004年国内浮法玻璃排名前10位的所有企业。国内最大的三座日产900吨浮法玻璃熔窑均选用了本公司产品,一些对耐火材料品质要求极高的电子玻璃熔窑也选用了本公司产品。据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信息部统计资料,公司在全国熔铸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中排序位次为: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序均为第二位。

  五、业务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气设备、运输设备等。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值、净值分别为4956万元和3468万元。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生产车间、检测大楼、化验室、辅助生产设施(配电房、仓库、工棚)、办公大楼等二十多处生产经营性房屋建筑物,均已取得产权证书。

  本公司生产用机器设备多为九十年代购入设备,关键设备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技术寿命得到有效延长,平均成新率在70%以上。本公司生产用机器设备根据用途分为配料设备、熔化设备、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

  (二)土地使用权情况

  本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五宗,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专利和专有技术

  本公司目前拥有发明专利6项,5项为公司设立时中国建材院无偿转让,1项为公司自行申请,均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本公司还有6项发明专利在申请过程,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本公司的主发起人中国建材院无偿转让给发行人的专有技术共15项,该等专有技术的资料已全部移交本公司。公司目前不存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四)商标

  公司成立后,2003年5月28日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注册号为第3128279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为“”,核定使用商品(第19类)为:耐火材料;防火水泥涂料。有效期为2003年5月28日至2013年5月27日止。

  2004年3月28日,公司在国家商标局分别注册了注册号为第3304282号、第3304283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分别为“”、“”,核定使用商品(第19类)均为:耐火土;耐火材料(熟料);耐火纤维;陶瓷窑具;陶瓷纤维棉、毡;建筑玻璃;耐火材料。有效期均为2004年3月28日至2014年3月27日止。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院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中国建材院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主营的熔铸耐火材料业务在产品及其用途、业务性质、目标消费群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相互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主营熔铸耐火材料业务方面也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院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均已就同业竞争问题进行了承诺,承诺不会从事与公司产生竞争的业务。

  (二)关联交易

  1.公司近三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

  (1)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院就公司北京总部的办公、试验需要的水、电、通讯、暖气的供应向公司提供服务,以及本公司租用中国建材院在湘潭市岳塘区向阳村的房屋作为职工宿舍和食堂;租用中国建材院位于北京管庄东里的办公和试验用房;(2)销售产品:中国建材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承揽相关工程后,部分工程需要采购公司产品;(3)采购原材料:向中国建材院下属参股公司采购脱硅锆;

  (4)中国建材院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小额技术服务。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

  

  销售产品:

  

  关联采购:

  

  技术服务:

  2005年实际发生的交易额为50,000.00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0.04%。

  2.公司近三年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

  (1)中国建材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共计3000万元;(2)中国建材院为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3)“863”计划项目合作,公司承担863课题项目且形成的技术成果归本公司所有;(4)改制前遗留的关联交易往来:自1994年4月至2001年8月,中国建材院为支持其所属湘潭中间试验所发展,分四次提供了600万元资金用于湘潭中间试验所的技术改造,中国建材院对湘潭中间试验所整体改制设立本公司后,该笔债务由本公司承继,公司与中国建材院签订了还款协议,对该笔资金的偿还做出了安排,公司将分别于2007年12月31日前、2008年12月31日前和2009年12月31日前偿还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中国建材院不向本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当时的公司章程和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200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是客观公允的。”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也无其他利益关系。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材院原名称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原隶属于国家建材局,1999年7月根据科学技术部和原国家经贸委批准转制为企业,2005年2月1日,国资委批准中国建材院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依法对中国建材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利,中国建材院转变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企业。2005年12月,中国建材集团决定将其下属的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8家全资企业及中国建材轻工机械集团公司所属2家企业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院,2006年1月12日,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经国家工商局核准变更名称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注册资本由10,643.2万元变更为41,839.3万元。

  中国建材院法定代表人为姚燕,经营范围为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玻璃及玻璃纤维、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自动化仪表、建材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与服务;上述产品的分析测试、计量认证;质量监督、仲裁检验;上述产品的展示;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中国建材集团其前身为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1年成为国家首批55家试点企业集团,1998年成为直属中央管理的163家重点企业之一,2003年成为直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

  中国建材集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宋志平,注册资金为37.23038亿元,主营建筑材料(含钢材、木材,只限于采购供应给本系统直属直供企事业单位)及其原辅材料、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制、批发、零售和本系统计划内小轿车的供应;承接新型建筑材料房屋、工厂及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兼营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等。

  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近三年财务报表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简要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元

  

  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质量和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扩张迅速。从近三年的资产结构看,公司的流动资产比重较大,基本保持在70%以上,表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强。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估计政策,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充分、合理,与资产质量实际情况相符,能够保障公司的资本保全和持续经营能力。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规模稳定增长,资产质量状况良好,总资产构成比较合理;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和存货所占比例较大,是由于耐火材料行业特性所决定的;但公司固定资产比重偏低,虽然经过不断技改扩产,但生产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2005年末资产负债率由2004年末的53.62%下降到2005年末的48.60%,偿债能力加强。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划分:                                     单位:万元

  

  (2)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元

  

  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呈持续增长态势。2004年利润总额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公司通过技改实现了专用的熔铸氧化铝产品生产线,熔铸氧化铝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从2003年的5.91%增加至20.06%,而熔铸氧化铝产品的毛利率高达47.81%,氧化铝产品比重的提高带动了公司整体产品销售毛利率的提高。2005年由于主要原材料锆英砂大幅上涨,涨幅达37.01%,同时电力成本因“煤电联动”也有所升高,使得公司锆刚玉系列产品销售成本大幅升高,销售毛利率下降较大,由于锆刚玉系列销售毛利率的降低使得利润总额的增长小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增长,盈利前景看好,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

  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如下:

  (1)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

  熔铸耐火材料作为玻璃行业的上游工业,其发展与玻璃行业的发展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随着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中高档熔铸耐火材料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有较大的提高。国家产业政策对节能、环保等要求的提高也将大大加快中高档熔铸耐火材料行业的发展速度。

  (2)原材料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

  根据以往经验,作为市场竞争的结果,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a.通常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方向、变动趋势存在一致性,但在时间上略滞后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

  b.根据以往经验,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幅度要小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幅度。因此,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需要消化一部分涨价带来的成本增加;反之在原材料价格下跌时,公司可享受跌价带来的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的好处。

  近10年来,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锆英砂和氧化铝价格出现了几次持续上涨和下跌。2003年至2005年以来,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出现了持续的、大幅的上涨。虽然同期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也进行了一定调整,但公司仍需要消化一部分涨价的成本压力。这是导致公司2005年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重要原因。

  2006年以来,随着新矿供应的增加,锆英砂的供应价格已出现冲高回落的趋势,氧化铝的供应价格也已经趋稳。如果这种趋势得以继续,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高。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影响

  公司现有产能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为早日解决这一瓶颈,公司已先期启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层认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能保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项目完成后,公司订单受产能限制的问题将有较大程度缓解,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意义并不仅是简单的扩大生产,而且对公司扩大订单承接能力,加强生产计划管理,稳定产品质量以及降低成本都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税收优惠的影响

  公司所属湘潭分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以后,如不能继续取得税收优惠政策,将按33%的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公司经营成果会造成一定影响,一方面,公司正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继续享受科研转制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相关政策,同时,为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税收筹划,努力减少所得税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股利分配

  (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03年: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一致同意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4元进行分配的决议,共分配股利4,900,000元,其余未分配的4,591,304.74元结转下一年度。

  2004年: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一致同意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元进行分配的决议,共分配股利1,75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05年:根据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元,共计4,50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27,442,707.51元结转2006年度。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和2006年1月1日至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产生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含社会公众股股东)共享。

  本次股票发行后第一个盈利年度,公司拟派发股利一次,股利分配的具体时间和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时间预计为该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后两个月内。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运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当前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生产装备整体自动化水平较低,生产能力不足,生产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限制市场份额迅速扩大,所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为扩大现有产品产能进行的生产线建设,拟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将大幅度下降,同时其它指标也将会大幅度变化,如短期内流动资产(现金)大幅度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度升高,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都大大增强,项目投资能力也大大增强;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逐步实施,流动资产逐步向其他资产形态转移,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逐步趋向正常。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资金投入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的建设期为1年,达产期为2年,投资回收期为4.31年,因此短期内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量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而由于净资产大幅度增加,净资产收益率会受到摊薄。不考虑新增损益的影响,预计发行当年公司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比发行前有较大幅度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逐步完成并产生效益,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大幅度提高,表现在营业收入和利润也将大幅度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会逐步回升。

  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说明之风险外,投资者还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品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熔铸耐火材料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建材、电子、轻工等多个行业的各类玻璃熔窑建设。目前,本公司熔铸锆刚玉和熔铸氧化铝两大系列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国内的平板玻璃制造企业和日用玻璃制造企业,产品市场相对集中,容易受到相关行业景气与否的影响。玻璃行业的结构调整有可能影响公司业绩增长水平。

  (二)国际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于2002年6月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并从2003年5月起开始主要利用自营进出口权开展自营出口。目前,公司自身国际销售网络尚需完善,国外的客户群尚需扩展,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将对本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带来相应影响。同时,随着公司产品出口销售额逐渐上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会有所增加。

  (三)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熔铸耐火材料制品主要为各类玻璃熔窑建设配套,所属行业为竞争性的行业。公司的熔铸耐火材料产品定位于中、高档市场。在该细分市场上,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国际知名企业及其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尽管公司业务呈现良好态势,但如果公司不能够迅速扩大产能、占领市场,同时在销售网络的构建、营销策略的设计等市场开发方面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公司将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削弱自身的竞争优势和降低已有的市场份额。

  (四)技术失密和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风险

  作为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6项专利、15项专有技术等高科技成果和一批核心技术人员。熔铸耐火材料的生产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其研发和生产离不开核心技术人员。如果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技术失密,使得同行业竞争对手得以迅速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削弱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风险。

  (五)电力供应风险

  公司的熔铸耐火材料系列产品生产耗费电能较大。公司的生产基地湘潭分公司地处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省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存在电力资源紧张的情况,丰水期亦会提供优惠电价。如果电力供应不足或电价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六)本次发行导致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比2005年末有显著提高,按照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后,新项目需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后才能产生效益。因此,存在发行后公司全面摊薄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比2005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七)投资项目建设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

  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涉及较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以及员工培训等,组织工作量大,新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对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要求较高。此外,本次项目建设为新建项目,工程建设时间紧、要求高,建设中的管理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项目组织、质量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实施不力,将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造成一定的风险。

  (八)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生产基地在湖南省湘潭市,其生产条件已达到当地的环保要求。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国家有可能出台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使本公司目前的环保措施及设备有可能无法满足更严格的要求,公司将面临增加环保投入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商务合同

  截止2006年5月31日,本公司正在执行的、现行有效的重大商务合同如下:

  

  (二)担保、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本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持有本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建材院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发行时间安排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查阅。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6日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3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于2006年7月27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6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和《股票发行审核备忘录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要求,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6年7月28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在北京、深圳、上海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中的34家进行初步询价,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6家、财务公司1家、信托投资公司4家、QFII 1家、保险公司2家。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7月26日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大事项提示

  一、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院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发起人就其持有发行人股份上市后锁定的时间分别作出了承诺,承诺的股份锁定安排如下:

  

  二、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942,707.51元,扣除经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05年度现金股利分配450万元后,实际由新老股东共享的未分配利润为27,442,707.51元。

  三、2005年,根据国资委国资改革[2004]1196号《关于同意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等5户企业重组的通知》和国资改革[2005]89号文件《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与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重组方案的批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并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2005年12月,中国建材集团决定将其下属的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8家全资下属企业及中国建材轻工机械集团公司所属2家企业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院。上述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建材院的重组情况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业地位、财务状况等重要方面均有较大影响,中国建材集团因上述重组情况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企业因上述重组情况亦成为公司的关联方。为此中国建材集团出具了承诺,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四、2003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原材料工业氧化铝、锆英砂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锆英砂平均采购价2003年、2004年、2005年分别为4,352元/吨、7,692元/吨、10,539元/吨,2006年5月底采购价为8,200元/吨。公司工业氧化铝平均采购价2003年、2004年、2005年分别为3,333元/吨、4,693元/吨、5,013元/吨,2006年5月底采购价为6,122元/吨。

  本公司根据原材料供应价格的波动相应调整销售价格,但因本公司以销定产,产品售价变动相比成本变动具有滞后性,因而导致产品的毛利率出现波动。此外,本公司2005年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比重为61.04%,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渠道发生异常变化,无法满足时间和数量要求,将影响公司的生产和销售。

  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2003年度、2004年度,发行人及其湘潭分公司均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部按15%的适用税率减半缴纳所得税,即按照7.5%的征收率缴纳;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湘潭分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如公司不能取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按照确定的适用税率缴纳当期所得税,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2003年、2004年、2005年湘潭分公司按照33%税率计算的税收减免额分别为402.50万元、614.86万元、661.66万元,公司本部(不含湘潭分公司)按照15%适用税率计算的税收减免额分别为81.73万元、53.28万元、31.57万元。公司发起人均作出如下承诺“如公司因前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合规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发起人将按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税款及其它可能的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

  六、2003年、2004年、2005年底,公司应收账款的净额分别为3,513.05万元、3,739.09万元、5013.1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79%、22.87%和23.04%。2003年、2004年、2005年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分别为2.23次、2.74次和3.17次。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提高,但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降低了公司营运资金周转率并存在因客户资信恶化而发生坏帐的风险。

  七、2003年、2004年、2005年底,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3,175.25万元、5,649.63万元、6,389.7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12%、34.56%、29.36%。2003年、2004年、2005年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1.71次、1.86次和1.96次。虽然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提高,但存货金额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周转率偏低,降低了公司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

  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公司熔铸氧化铝系列产品的年生产能力将由目前的600吨提高到2,600吨,增长3.33倍,如果产品应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增长较慢,且市场开发不足,将导致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的风险。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1,5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发行后总股本:6,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06年8月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06年7月26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

  

  

  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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