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06-07-27 00: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6]1462号文批准,2006年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6鲁能债)自2006年7月31日起至2006年8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6鲁能债发行总额为10亿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的份额为2亿元。

  二、06鲁能债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4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06鲁能债上网发行期认购代码为101699,证券简称为“06鲁能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1032。

  四、认购06鲁能债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并须在证券营业部存有足额认购资金。

  五、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六、网上发行期间,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 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七、发行首日(7月31日)每一证券账户认购上限为1000张且不可重复认购。7月31日收市后,若网上发行份额未销售完毕,深交所将发布提示性公告,在8月1日对每一证券账户单笔认购数量限制为小于等于10万张,并允许重复认购,深交所按照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八、本次发行实行货银对付结算原则,各会员单位须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按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未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认购无效。

  九、06鲁能债网上发行期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发行结束前不向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发送债券认购对帐数据,发行截止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最终发送根据各证券公司完成的交收结果而登记的债券发行认购股份数据。

  十、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06鲁能债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十一、有关06鲁能债的其他信息详见2006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刊载的《2006年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200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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