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杭州中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2006-07-27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中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经纪”)成立于2005年4月1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中通经纪的控股股东,拥有中通经纪90%的股权。

  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6年6月30日,中通经纪净资产为1,396,235.56元,本公司持股90%的 净资产为1,256,612.00元。

  现由于本公司以及中通经纪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经本公司研究决定并经本公司董事长批准,决定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中通经纪的所有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浙江通策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本公司拥有的经审计的中通经纪200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的1.40倍,即人民币176万元。(合同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股份转让合同

  出让方: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通策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系杭州中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经纪)股东之一。受让方同意受让出让方拥有的中通经纪的股份。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出让方系中通经纪的股东,拥有中通经纪90%的股权;同意向受让方出让其所拥有的中通经纪90%的股权。

  2、经双方协商,出让方拥有的股权按经审计的中通经纪以200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1:1.40转让,转让价格议定为176万元人民币。

  3、自合同生效日起,受让方受让出让方转让的股权,取代出让方成为中通经纪的股东。

  4、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和中通经纪为完成本合同而需进行的所有行为。

  5、双方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工商管理部门。

  出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通策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06年7月24日         时间:200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ST中燕                 编号:200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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