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06-07-28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发出召开200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陈昌志因公外出未能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十四人,经传真表决,以十四票赞成,零 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转让宁波金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降低税负以及便于日后在境外融资,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金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的25%的股权按账面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辉煌商务有限公司,转让成功后,宁波公司将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

  宁波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0%股份。2006年6月30日宁波公司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48,992,005.37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辉煌商务有限公司以美元153.2万元,折合人民币12,248,001.35元,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公司25%的股份。

  转让后,宁波公司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持有75%;辉煌商务有限公司,持有25%。因辉煌商务有限公司出资超过25%,按照国内有关法规规定,宁波公司的企业注册性质将由内资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有限公司。

  2、《关于同意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岗厦河园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的议案》

  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福田区旧城区重建局、深圳市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负责开发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岗厦河园片区的旧村改造项目。

  本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5.1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旧村改造用地,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地上所建造的商品房均可进入市场销售。项目开发时序在保障回迁还建房按期交付的前提下,由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6-03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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