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7月22日,本公司发出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该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6年7月25日,控股股东深圳华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71%股份)向本公司提出了《关于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迁 往北京市的提案》,要求本公司将该提案提交2006年8月10 日召开的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新增《关于将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迁往北京市的提案》。本公司2006 年8 月10日召开的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及原定的其他会议议程不变。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0 证券简称:G 华业 编号:临2006-020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